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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一、渎职罪的概念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不尽职责,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渎职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 三、渎职罪的种类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二节 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玩忽职守罪 (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 1、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罪的界限 2、本罪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界限?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徇私枉法罪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具体情形有: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1、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2、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3、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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