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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学(二)课件 第十八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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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讲授内容:1、银行业监管与银行业监管法概述; 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 5、违反银行业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银行业监管与银行业监管法监管概述 一、银行业监管的概念 从狭义上讲,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 从广义上讲,银行业的监管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 二、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 和银行业监管立法 1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 银行业监管法是调整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银行业监管立法 世界各国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法律规定一般散见于其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或其他的金融立法中。 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制定专门性的银行业监管法的国家。我国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一专门立法中,但也有相当的法律规范同时体现在其他有关法律如《商业银行法》中;另外,与之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含有大量的银行业监管的具体制度 三、银行业监管体制 (一)银行业监管体制的概念 银行业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分的方式和组织制度。 (二)银行业监管体制的 两种主要类型 1 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关共同监管。代表国家:美国、德国。 2 设立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代表国家:英国、日本、中国。 四、银行业监管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1依法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职权源于法律,并应严格依据法律行使其监管职权,履行监管职能。 2 公开原则,是指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守秘密的以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包括信息的披露和监管行为的公开。 3 公正原则,是指所有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监管机关应当依法监管,平等的对待所有的被监管对象。这一原则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上的公正。 4 效率原则,是指监管机关在监管活动中应合理配置和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监管任务。 (二)独立监管原则 独立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三)审慎监管原则 审慎监管原则是各国银行业监管实践的通行原则。根据审慎监管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四)协调监管原则 协调监管原则,是指在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协调合作、互相配合的机制。 (五)跨境合作监管原则、 跨境银行合作监管是为了确保所有跨境银行都能得到其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跨境银行的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银监会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 市场准入监管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概述 1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的概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经营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以保障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 2 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 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在于通过适度调控,防止银行业的过度竞争,维护银行特许权的价值;防止那些有可能对存款人利益或银行业健康运转造成危害的投机者进入金融市场,维护银行业的安全运行;同时,促使银行审慎经营,防止银行过度冒险行为,保证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3 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 的市场准入监管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行使监管职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股东资格审查在内的设立条件审查、业务范围审批、管理层任职资格管理三个方面。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资格审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明确要求: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股东资格审查的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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