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送审稿)放最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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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0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of existing build structures after fire (送审稿) 2007 年 06 月 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of existing build structures after fire CECS ***:200* 主编单位:中 冶 集 团 建 筑 研 究 总 院 副主编单位:上 海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批准单位: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施行时间:2 0 0 * 年 * 月 * 日 **********出版社 200* 北 京 2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98)建标字第 08 号文《关于下达 1998 年第一批推荐性标准编制计划的函》的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调查与检测、火灾后结构分析 与构件校核、火灾后结构构件鉴定评级等内容。本标准是在总结国内外科研单 位和高等院校研究成果以及各检测鉴定单位火灾后结构鉴定工程实践经验,参 考国内外相关资料,并进行大量试验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制订的。 根据国家计委标[1986]1649 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注化委员会负责 组织推荐性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火灾后建筑结构鉴 定标准》,编号为 CECS***:2007,推荐给检测鉴定、设计、施工单位采用。本 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冶集 团建筑研究总院(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 33 号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邮编 100088)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 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副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同济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烟台大学 武汉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林志伸、王孔藩、李国强、屈立军 (以下姓氏拼音为序) 惠云玲、姜迎秋、蒋首超、李宁、李一平、李小瑞、楼国标、陆贻杰、 王新泉、许清风、姚继涛、岳清瑞、周新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年*月* 日 3 目 次 1 总则 5 2 术语、符号 6 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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