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试用期用工合同解除提前几天.docx

  1.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试用期用工合同解除提前几天   篇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规定。对它的理解,应当把握以下几层意思: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平时叫无理由的辞职权,在法律上叫做预告辞职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条件和理由。只要劳动者不想干了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守一定的程序:①劳动者必须要通知用人单位。要让用人单位知道劳动者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关于如何通知,《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所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它形式都是可以的。②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所谓提前三天,就是规定了劳动者不可以在提出解除的当时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要等到三天后才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3)劳动者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的这种辞职权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法定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就不是违约,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兵   篇二: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今年初,贺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不合规定要求。于是,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决定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随后,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其后,贺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案件审理中,贺先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且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时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试用期最后一天,贺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贺先生考核,并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贺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生产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但贺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贺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与贺先生解约,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合同。   ■维权提醒■   劳动者:走出“试用期内权利无保障”误区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个正常阶段,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均与在劳动合同期一样,受到法律保障。就解除权而言,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相比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的义务,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试用期可以看作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考察期。现实的问题在于,广大劳动者更容易相信,试用期亦是用人单位对自己的考察期,因而,往往试用期被随意解雇,劳动者却愿意欣然接受,甚至单位有不为之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也不去追究。在此,提醒劳动者:要了解必威体育精装版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但知晓自己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各项权益,还应掌握自己在试用期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多问一些“为什么? ”,学会让用人单位以事实、证据“说话”等。   ■律师解析■   关于试用期的定性   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认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需证明员工不合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

文档评论(0)

2017me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