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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案 例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 KEY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KEY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三)民事行为制度 1.民事行为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3.代理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 代 理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2)代理的种类 3. 代 理 代理的 种类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甲 乙 丙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人/本人) (受托人) (相对人) 甲委托乙代买一台电脑,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同丙达成买卖协议。 委托代理 案 例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6. 亚昌委托亚辉将一卡车香烟运至广州,路途因亚辉急性阑尾炎而将此事委托给亚明,亚明开车到广州后,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有两箱香烟发霉变质,损失5000余元。此损失应由( ) A.亚昌承担 B.亚辉承担 C.亚明承担 D.亚辉和亚明连带承担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四)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 4. 继承权 5. 人格权 6. 身份权 1. 物 权 2. 债 权 3. 知识产权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大类。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四)民事权利制度 2 债 权 3 知识产权 4 继承权 5 人身权 1 物 权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它既具有人对物的内容,同时又具有直接对抗一般人的效力。 1. 物权的概念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物权 自物权(财产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地上权 地役权 典 权 抵押权 质 权 留置权 2 、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A.占有:权利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 B.使用:为获得经济利益有效使用。 C.收益:在物之上获得经济利益。 D.处分: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处置。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占有 所有权人的占有 非所有权人的占有 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 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恶 意 占 有 1. 占有人知道自己 没有占有的权利 2. 占有人继续占有而不返还占有物。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行使所有权应注意 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所有权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能侵犯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权利,必须处理好相邻关系。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私力救济应注意 1.前提:无法请求国家保护。 2.约束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扣留他人财物后,应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明,请求解决。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精品 3.刘某领回两张定期有奖储蓄券,并替同事张某代领两张,后张某向刘某索取,刘某随意抽出两张交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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