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设计的原则.DOC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编辑本段](一)易用性原则   “一个商品售货员将饼干扔在你的脚下,而你不得不弯下腰将摔碎的商品捡起——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你十之八九会非常生气并将你的愤怒表达出来,但自动售货机这样做的时候,…..。”很明显,很多具有明确产品属性的公共设施设计缺乏“可以被人容易和有效使用的能力。”我们有时不得不在自动取款机前等待前面的老人一遍有一遍的重复错误操作,而无法施以援手。这就是公共设施缺乏易用性所造成的困扰。易用性(Usability)通俗的讲就是指“(产品)是否好用或有多么好用”。它是就有明确使用功能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垃圾桶开口的设计就既要考虑到防水功能,又不能因此使垃圾投掷产生困难,或是人们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如何可以不再使用容易忘记的密码确认方式,如何可以在操作完成后记得取回银行卡。这些都是共设施设计时应该考虑的易用性原则。 [编辑本段](二)安全性原则   笔者曾在公共设施设计专题课程中向学生提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儿童在广场中玩耍时不慎被某些公共设施所伤害(如公共座椅的金属扶手、公共电话亭侧面挡板边沿),那么,这种意外伤害的责任较多的应归咎于设计者,还是使用者(这里特指儿童)呢?”多数学生认为责任应是儿童的玩耍调皮或父母缺少看护造成,只有少数学生认为是设计师的设计疏漏所引起的,笔者赞同少数学生的观点。作为设置与公共环境中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参与者与使用者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行为,儿童的天性就是玩耍嬉闹,这是不能改变的,而能改变的是以儿童身高作为一个尺度,低于此高度的公共设施均应考虑到其材料、结构、工艺及形态的安全性,在设计伊始便尽量避免对使用者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这就是公共设施设计的安全性原则。 [编辑本段](三)系统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在公共休息区内,或在公共座椅的周围应设置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数量应于公共座椅的数量向匹配,太多会造成浪费,而太少则会诱使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可见,公共座椅与垃圾桶之间存在着某种匹配关系。再如健身设施周围相对集中的公共照明设施,便起到了引导人群使用的作用。而缺乏这种集中照明的公共设施,因缺乏引导性、安全性和交互性,在夜晚的使用率便相对较低。事实上,不仅如此,诸如卫生设施、休闲设施、便利性设施、健身设施等公共设施系统,它们之间及其内部均存在着自然匹配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设计时可以概括为的系统性原则。 [编辑本段](四)  如前所述,公共设施对于市容市貌的营造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功能良好,形态优雅的公共设施在满足功能需要的同时,还兼具美育的功能。因而,公共设施设计的审美性同样不容忽视,毕竟,功能良好与造型美观并不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设计合理且极具美感的公共设施,不但可以有效地提高其使用的频率,而且可以增进市民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共环境的意识,增强市民对城市归属感和参与性,毕竟,文明的公共环境同样应该是美的公共环境。 [编辑本段](五)独特性原则   有些学者不将公共设施划归工业设计的范畴,其主要原因在于工业设计具有机器化、大批量生产的特征。而公共设施设计往往采用专项设计、小批量生产的特点,这与环境设计的特征具有相似之处,因而较多的将公共设施设计视为环境设计的延续。事实上,随着当代加工工艺与生产技术的进步,早期工业设计的大批量化生产正在向今天“人性化”、“个性化”的小批量生产方式转移。设计中“人”与“环境”的因素已经摆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予以考虑,这一点与公共设施设计的基本特点是一致的。而公共设施设计的独特性原则就在于,设计者应根据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地域环境、城市规模等因素的差异,对相同的设施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使其更好的与环境“场所”相融合。 [编辑本段](六)公平性原则   与私属性产品不同,公共设施更多的强调参与的均等与使用的公平。主要表现为公共设施应不受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与教育程度等因素的限制,而被所有使用者公平的使用,这也正是公共设施区别于私属性产品的根本不同之处。公平性原则在设计中被表述为普适设计(Universal Design)原则或广泛设计(Inclusive Design)原则,在我国则较多的表述被“无障碍设计”,自1967年以来,欧洲更多的使用“为所有人设计”(Design for all)的说法。事实上,如果将无障碍设计含义只简单理解公共设施中盲道、坡道等专供行为障碍者所使用的设施,是很不完全的。这种设计原则应贯彻到所有的公共性产品之中,包括在任何一件公共设施中,设计者都应具体、深入、细致的体察不同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的使用者的行为差异与心理感受,而不仅仅是对行为障碍者、老人、儿童或女性人群所表现出的“特殊”关照。 [编辑本段](七)合理性原则   公共设施设计的合理性原则可基本表现为功能适度与材料合理两个方面。所

文档评论(0)

153****959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