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课程名称
经济法与建设法规
教
材
信
息
名称
经济法与建设法规
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
赵艳华
版次
2013年2月第1版
注: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
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
(一)、选择部分
1.下列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B )。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财产所有权关系 C.市场管理关系 D.宏观调控关系
★考核知识点: 经济法调整对象,参见P3
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经济法的概念是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这里所说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它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婚姻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等。
根据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这里所说的协调是指国家主要采取间接的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生活所进行的计划、组织、管理、调节和监督。具体而言,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2.( B )是指物权人于其物的完满状态被占有以外的其他方法妨害时,请求方害人除去此等妨害的权利。
A.消除危险请求权 B.妨害排除请求权 C.原状恢复请求权 D.损害赔偿请求权
★考核知识点: 物权的保护方式,参见P25
附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排除妨害请求权,又称妨害排除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的完满状态被占有以外的其他方法妨害时,请求妨害人除去此等妨害的权利。这里的“妨害”是指实施了某种妨害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妨害是现实地造成了对他人的权利行使的阻碍,这是妨害与危险的区别。我国《物权法》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3.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 A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
★考核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参见P43
附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关,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中居于重要地位。这种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①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即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意思决定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会作出;② 股东会应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不能排除任何一个股东,股东会与股东会会议不同,作为股东会成员的股东,可能因种种原因没有出席股东会会议,但不能因此否定这些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权利;③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必设机关,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此种规定有利于公司的运营,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4.订约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被称为( B )。
A.要约邀请 B.要约 C.承诺 D.合同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参见P68
附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 内容具体确定,此项条件要求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要内容;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③ 原则上应向特定的人发出;④ 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5.( B )是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A.部门规章 B.行政法规 C.法律 D.地方政府规章
★考核知识点: 劳动法渊源,参见P87
附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劳动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劳动法的渊源主要有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和国际条约。其中,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6.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A )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A.5 B.6 C.7 D.8
★考核知识点: 仲裁的程序,参见P108
附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审查与受理是仲裁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仲裁活动。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就要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审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审查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二是审查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申请手续是否齐备。仲裁委员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