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复旦大学 海关实务讲义 3第二讲.ppt

  1. 1、本文档共4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 三、进出境商品检验和检疫制度 进出境检验检疫管理是为维护我国对外贸易信誉,保护进出口经营者的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进出境的货物及其包装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检验内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国家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自2001年起 原出入境卫生检疫机构 动植物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目的: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内容:质量、数量、重量、规格、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种类: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委托检验。 依据:《进出境商品检验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以及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目的: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方式:注册登记、疫情调查、检测和防疫指导。 内容:进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目的: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 内容:在进出口口岸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进行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 监督职能: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等。 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权范围 动植物进出境检疫、国境卫生监督都是强制的,属于法定检验检疫; 商品进出境检验实行目录管理,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 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称为法定检验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 法定以外的商品由对外贸易关系人自行决定; 或根据合同约定及当事人申请实施检查; 或以抽查方式予以监督管理 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或重要环境卫生、疫情标准的重要进出口商品,进口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在出口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货到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通关单》的性质: 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接受报检后的凭据; 进出口通关的专用单据; 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具体进出境报检手续 报检单位或代理报检单位首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报检人员培训后领取《报检员证》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填写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货单等有关单证; 对不同类型的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和人员,报检的时间要求是不同的。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入境程序: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 报检-受理报检并计收费,必要时简单消毒处理-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手续-通关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检验-合格者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出境程序: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 报检-受理报检并计收费-实施检验-合格者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手续 四、进出口货物外汇管制 国家为了保障银行结汇、售汇制度的执行,保证充足的外汇来源,打击逃、套汇行为,满足用汇需要,在货物的进出口过程中,实行较为严格的收、付汇核销制度。 相关规定 出口企业要将外汇收入按当日汇价卖给指定的银行,银行收取外汇,兑换人民币; 进口企业需要外汇时,凭进口许可证等有效凭证到指定银行兑换外汇。 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国务院的《外汇管理条例》 管理形式:采取外汇核销形式 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含义:国家为了防止汇出外汇而实际不进口商品的逃汇行为,通过海关对货物的实际监管,监督付汇进口并对进口单位实行进口付汇核销的一种管理制度。 程序: 进口企业进口付汇前,需向付汇银行申领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统一签发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凭以办理付汇; 凭“进口付汇核销单”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货物进口后,凭海关盖章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向银行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付汇核销相关规定 核销凭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报关单” 核销时限:货物付汇到货后一个月内 核销地点:外汇管理局 核销范围:进口企业通过银行购汇或从现汇帐户向境外支付有关进口商品货款、预付款、尾款等 法律依据:《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外汇管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yurixiang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