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服务指南.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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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ZW 吴江区政务服务标准 WJZW/FWZN WS 0048—2018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 服务指南 (区级) 2018 - 10 - 22发布 2018 - 10 - 22实施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 吴江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32050900000033886702301000373000) PAGE 15 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吴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伟均。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沈宇。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服务指南 总项名称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 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受理范围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吴江区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护理院等 申请对象 本非行政许可适用于完成医师定期考核的个人 申请条件 申请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医师定期考核要求,完成医师定期考核; 2) 《医师定期考核表》执业机构和考核机构均盖章; 3) 《医师执业证书》。 实施机构 受理机构 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决定机构 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其他共同办理处室 否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否 跨层级办理 否。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和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事项情形分类 无。 申请材料目录 1) 《医师执业证书》; 2) 《医师定期考核表》。 填报须知 1) 《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1份); 2) 《医师定期考核表》,收原件(1份)。 材料填写样本 参见附录A。 同城通办 不可以全城通办。 前置审批 事项编码 无。 权力类型 无。 实施主体 无。 事项名称 无。 适用情形说明 无。 审批结果 无。 备注 无。 中介机构 服务项目名称 无。 选择服务机构方式 无。 服务时限 无。 服务机构名称 无。 服务机构性质 无。 适用情形 无。 收费类型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减免情形 无。 委托行使 否。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减免金额 无。 减免原因 无。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及其说明 参见附录B。 获取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 《医师执业证书》盖章,考核结果录入系统 办理结果形式 参见附录C。 办理结果有效期 永久 延期说明 无。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自取或EMS邮寄送达 不见面办理流程及其说明 参见附录D。 审批服务 受理时间地点 1) 办理地点:吴江区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09区卫计委医政科; 2)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45 ,下午13:00~17:00。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符合条件,申请人有取得结果的权利; 2) 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 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的内容进行说明、解释权利; 4) 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错误的权利; 5) 对行政审批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义务 1) 依法提出申请的义务; 2) 提供真实材料、反应真实情况的义务; 3) 亲自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义务; 4) 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预约 无。 咨询 1) 窗口咨询:吴江区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09区卫计委医政科; 2) 电话咨询:0512 3) 信函咨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09区卫计委医政科,邮编:215200。 办理进程查询 1) 电话:0512 2) 信件: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09区卫计委医政科,邮编:215200。 法律救济 投诉 1) 电话:0512 2) 信件: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603,邮编:215200。 行政复议 1) 复议机关: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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