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指南-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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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8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就 医 指 南 (2018年度 第一版) (城乡居民篇)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2018年8月 编印 前言 本指南适用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在校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一、社会医疗保险凭证 具有医保功能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磁条卡(简称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简称“医保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性别等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尽快按规定到相应的医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核查或变更事宜。资料变更后,参保人根据所持卡类型不同,到以下对应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社保卡:持该卡类型的参保人,可凭原社保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卡面所示服务银行社保卡业务受理网点办理重制卡业务。 医保卡:持该卡类型的参保人,可凭原医保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医保卡服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办理重制卡。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 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其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社保卡或医保卡挂失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对应的社保卡制卡银行广州市内指定社保卡业务受理网点办理(详情可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站,或参阅《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可到对应的医保卡服务银行广州市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凭服务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或补换卡凭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社保卡或医保卡。 4. 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凭证办理医保就医记账、费用报销。 5.(1)社保(医保)卡银行服务电话:光大银行:95595;农业银行广州银行:96699;广发银行中国银行:95566;交通银行:95559;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招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95313。 (2)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广州社保卡_市民卡”,24小时热线:12343、12345。 二、就医流程 参保人员到定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到定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 挂号处挂号 挂号处挂号 住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诊室就诊 住院 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诊室就诊 普通门诊、门慢、门特 普通门诊、门慢、门特 住院治疗收费处办理结账手续 住院治疗 收费处办理结账手续 办理出院结算检查、治疗、取药 办理出院结算 检查、治疗、取药 *参保人在医保就医过程中,应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并配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份核实。 *首次进行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产前门诊检查、门慢、门特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参保制发医保凭证期间,参保人员可凭办理参保登记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以及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发生的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人员类别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基层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 及在校学生 80% 40%(直接就医) 1000元/人 50%(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 其他居民 60% / 600元/人 参保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 1.普通门诊选点流程 (1)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应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及1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在选择1家“大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前,须先选择1家“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2)其他城乡居民:可选择1家“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备注: 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含按此种方式参保的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首次参加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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