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章程.docx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9 / NUMPAGES11 上海市实验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 学校有三个校区。学校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 300号。初中部和高中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占地110亩;小学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316弄1号,占地17亩;国际部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田林13村1号,占地9亩。 第四条 学校网址为: 第五条 学校的举办单位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党工团工作由上海师范大学领导,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归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属地化管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合作共建上海市实验学校的协议。 第六条 学校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和崇明县委托,分别管理上海市致远中学、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和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东滩学校(筹)。 宗旨和办学性质 第七条 学校办学的宗旨是通过对学制、课程、教材、教法、管理等方面的整体改革,充分开发学生智慧潜能,和谐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精致教育教学过程,培养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中学毕业生。 第八条 学校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十年一贯制弹性学制,其中小学4年,初中3年,高中3年。小学四年级、初中三年级分别按学校验收方案参加校内部验收考核。 第九条 学校内设国际部,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文同意,招收小学至初中(一至九年级)外籍人员子女就读。 组织结构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校长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事项由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可实行票决制。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主席依照相关法规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听取和审议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员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收入分配原则和办法、生活福利以及其他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 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度不少于一次,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员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通过后方能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 第十四条 学校工作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学校由党委、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教职员工评聘考核委员会共同组成学校决策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互相合作、相互制约,防范决策失误或某方权力过度膨胀。 第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安排各年级各部门岗位编制及职级总量,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奖惩等。校务委员会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校务委员会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校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 第十六条 校行政会是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机构。校行政会成员为正副校长、校党委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和各部门正职等,会议由校长主持。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职员工评聘考核委员会和监督小组, 依照校教职员工评聘考核委员会章程对教职员工的职务晋升、评优考核和学术成果认定等作出评定。校教职员工评聘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民主推选,校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分部管理制。学校职能部门由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国际部、科研室和校务部等构成,各司其职。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