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通知.docxVIP

和田地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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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民丰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机制,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社区)的就医格局,达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医保基金安全运用、政府投入最大效用的目的,根据《关于和田地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7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乡镇(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一)实施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将在2017年上半年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范围:我县所有医疗机构,重点是一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维吾尔医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含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机构是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维吾尔医医院、妇幼保健站,二级及以下(含二级)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含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 基层首诊系指我地区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可以按照就近、就急、就病情的原则选择首诊医疗机构。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自治区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上述患者或其家属应在首诊后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为逐步实现基层首诊,结合我县实际,在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均视为基层首诊:乡镇(含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 主要目标 到2017年下半年,全县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地区及自治区等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地区、县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人占出院病人总数的30%以上;在全县逐步建立基层首诊、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到2017年下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1.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2.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根据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以及手术分级等相关规定,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一类手术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二级医疗机构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和急诊及重大疾病诊治,三级医疗机构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和急危疑难疾病诊治,各级医疗机构首诊的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能在一级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治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在二级医院治疗。能在二级医院(妇保院)治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在三级医院治疗。 3.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4.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范围开展双向转诊。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2?所以上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协议双方应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义务,保持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疗安全。 (二)规范双向转诊程序 1.基层首诊。 (1)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患者的首诊工作,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首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严禁推诿病人。 (2)首诊医师如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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