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82号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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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 财税[2012]82号 ;目录;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一、政策演变;城镇房屋拆迁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 财税[2012]82号废止了财税 [2005]45号第二条规定,其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财税[2005]45号只针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并没有包括 商业用房。因此,在不少地方购买店面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 的部分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新政策将“住房”修改为“房屋”,扩大了契税优惠对象范围; ;思考;1.;*;京财税[2004]16号 第一条 ????(一)单位和个人使用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限制用途,对成交价格未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将原属于单位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为国家所有,政府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拆迁是指建设单位出于非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增加了“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 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这一规定,使得政策更加细化,可操作性??强。 ;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不要补偿款而是选择房子,是否缴纳契税就要看选择的该房产是否要缴纳差价,如果缴纳了差价,那么这个差价还是要缴纳契税。;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抵减契税问题的通知》(苏财基层[2008]8号)第二条规定:   被拆迁单位、个人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时,其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没有使用完的部分,可以在再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时继续使用,但契税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第一次办理契税抵减手续时,将纳税人获得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有效凭证收回存档,重新开具未抵减部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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