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商港港务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照表98.doc

商港港务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照表98.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四、麥寮工業專用港棧埠作業規定 PAGE 4 -PAGE 4 第一條 本規定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規定係針對麥寮工業專用港(以下簡稱本港)提供船舶裝卸貨服務而訂定。 第三條 本港各碼頭之棧埠作業,由棧埠作業機構負責。 第四條 本港碼頭分為專用碼頭及公用碼頭兩種:   一、專用碼頭:本港規劃興建二十座專用碼頭,由興辦工業人投資興建及管理。    (一)西碼頭三座。    (二)北碼頭五座。    (三)東碼頭十二座。   二、公用碼頭:本港公用碼頭由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口公司)依實際需求時程規劃興建。 第五條 專用碼頭配設卸料臂、管線、卸煤機、卸鹽機及輸送帶等裝卸設備。 第六條 專用碼頭後線廠區配設興辦工業人之貯槽及管線等輸儲設備。 第七條 委託作業申請程序貨物所有人或其委託人 (以下簡稱委託人)應於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航商)申請船舶入港手續後,將預定裝卸貨之貨品名稱、數量、船期等相關資料輸入「靠泊排程系統(DSS)」,供安排裝卸貨作業。 第八條 裝卸作業前 一、船舶靠岸裝卸貨前,委託人應確認已辦妥下列事項: (一) 輸入「靠泊排程系統」相關資料。 (二)向海關辦妥「普通卸貨准單」、「特別准單」、「海運進(出)口貨物電腦放 行通知」及「台灣省內轉運進出口艙單」。 二、棧埠作業機構依「靠泊排程系統」預定到港船資料,排定出勤人員。 三、船舶靠碼頭後,棧埠作業機構應辦理事項: (一)向船方索取船舶積載圖 (Stowage Plan),並向大副確認預定裝卸貨之艙位。 (二)依「麥寮工業專用港管理維護作業規定」有關「船/岸安全檢查表」內容會同大副執行裝卸貨前檢查,確認船岸雙方均已完成裝卸貨前各項安全準備工作。 四、棧埠作業機構應會同委託人、公證人員及船方,確認貨物數量、品質後,始同意裝卸。 第九條 裝卸作業中 棧埠作業機構應派員隨時巡視各裝卸設備及機具。 棧埠作業人員應確實掌握裝卸狀況(如貯槽、管線及附屬設備之流量、液位及壓力等),如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並向主管報告。 現場主管應巡查作業情況,確保各項裝卸作業正常運作。 裝卸作業中發現船舶傾斜、水呎差異常或貨物固定不良等情形,現場主管應即通知船方處理,必要時得停止裝卸,待改善後始繼續作業。 如遇風浪過大等不良天候,船身或裝卸機具搖晃不定,致有安全之虞時,應即停止作業。 第十條 裝卸作業後 棧埠作業機構應會同委託人、公證人員及船方,確認實際裝卸數量。 棧埠作業機構應依據裝卸貨資料及公證公司出具之公證報告等,將船舶裝卸貨起迄時間及實際裝卸貨數量等資料,輸入「靠泊排程系統」,以利電腦計費作業。 第十一條 裝卸作業應兼顧安全及效率,依各種貨物類別及其性質採取妥適之作業方法。 第十二條 一般貨物(統稱為雜貨,以包裝型式分類為箱裝貨物、袋裝貨物及桶裝貨物) 外皮較脆弱之夾板箱、紙箱或軟包貨物,如使用吊網裝卸時,應加墊板或方形板,以免擠壓造成貨物破損。 袋裝貨物堆放時,應採用騎堆法或升字法堆放,以求穩固。 使用吊網裝卸袋裝貨物時,應堆放整齊,並逐袋搬運,禁止以抽網方式傾倒。 桶裝貨物應使用人力或堆高機堆放,嚴禁由高處往下摔滾,以免破裂外漏。 以三夾板包裝之貨物,應注意不可堆置於高溫及潮濕處,裝卸時應小心搬運不得摔碰。 板條木箱宜採直堆法,以保持貨物通風,並以檔板釘牢,以防傾倒。 紙箱或較易滑動貨物,宜採騎堆法堆放,並於堆置三層時加鋪一層木板,增加紙箱之穩定,以防滑動與傾倒。 第十三條 重件貨物 裝卸前,應注意選用具適當強度之鋼索、吊環或吊架。 起吊前,應確認吊桿之安全能量及吊重角度,並注意鋼索之強度與張力,以免發生意外。 應注意貨物之重心並絕對遵守貨物掛索指示標誌。鋼索與鐵件銳角接觸點,應襯墊麻袋、木塊或舊輪胎,以防切斷或損傷鋼索。 起吊前,貨物四角之鋼索應予理順,以防止吊索移動而使重心偏離,起吊時,應採垂直吊掛,以減輕鋼索負荷。 起吊時,應緩慢穩定,吊索拉緊時,應先暫停並察看吊索四週是否均衡拉緊,確定安全無虞後始可緩慢起吊,離地面後再暫停並檢視繩索位置,確定吊索及機具均無問題後,始得繼續起吊。 重件貨物之裝卸,應先墊置墊木,以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艙內重件貨物需移位時,應在貨物底下墊置滾木,使用吊桿滑車拉索緩慢導出,移動貨物時人員應避開拉索,以免發生危險。 高難度或超大件貨物之裝卸,棧埠作業機構應邀集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口公司)、航商及委託人等,事先擬妥裝卸計畫,始可進行裝卸。 第十四條 散裝貨物 作業人員進入船艙前,應注意貨物之傾斜角度,以免因貨物移動造成危險。 作業時,應由表面平均挖卸,嚴禁局部深挖,以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xiaoz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