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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09-2-42-单选)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课堂练习 (07—2—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 七、公务员的处分 (一)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处分的效果: 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被降级、撤职后的不自动恢复级别、职务。 * 八、公职关系的消灭: (一)辞职: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但是为了保障公务的正常履行,辞职受到一定的限制,下列情况不得辞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秘岗位不得随意辞职;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受调查的。 * (二)特殊规定: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思考:为什么领导自身工作没有严重失误也可能要辞职? * * 最霉官员:孟学农 ? 孟学农也许是中国当今最霉的省部级高官了,2003年初刚刚就任北京市长,不久因为北京爆发沙斯疫情后,当地官员瞒报疫情而引咎辞职,在这个位置上他呆了不到四个月;之后,好不容易到山西当一省之长,履新不到一年的他,再一次因为临汾溃坝而请辞。 * (二)辞退:为了保障公务员正常履行公职,非有法定原因,不得随意辞退公务员,法定原因包括: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机关调整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4、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思考:过度限制机关辞退公务员的权力是否有弊端? (三)退休。 * 九、公务员纠纷解决: (一)特别权力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是德国传统行政法学中为区别国家与公民之间的一般权力关系而创造的一个概念。包括:公务员与其所在的行政机关之间的公务关系、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囚犯与监狱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兵役关系等。 (二)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下,对机关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公务员不能起诉到法院,只能对影响其实质权利的行为进行内部的申诉复核。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执行 * * *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节、我国行政组织体系 第三节、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 行政行为 请求或建议 监督 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含义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承受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二)成为行政主体的法律效果:独立承担管理活动引起的法律后果,即能够作为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三)成为行政主体的要求 1、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其独立行政职权——权; 2、以自己名义对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名; 第一步:找名义主体——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主体 第二步:名义主体有独立职权——它就是行政主体; 第三部:名义主体无独立职权——继续找到实际职权的归属者作为行政主体 (四)行政主体种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 二、行政管理当事人的概念 行政管理的当事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特征: 1、当事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2、当事人是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 3、当事人是与行政管理活动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三、当事人的权利 1.参与程序的权利:申请权,陈述申辩权,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等; 2.主张救济的权利: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补偿等。 三、当事人的义务 当事人的义务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对行政主体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包括: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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