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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一、公司高管犯罪现状逐年增多,影响巨大 二、公司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及原因分析 三、公司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 四、公司高管对刑事法律风险的认识误区 五、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提到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我们就会想起一连串响当当的企业家的名字。大量鲜活的案例令世人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王荣利《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年度报告 近名 名人企业家落马的一年   黄光裕 前国内首富、国美集团董事局原主席 (年)   陈同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受贿罪(死缓)   张家岭 中国轻骑集团总裁 信用证诈骗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罪(无期)   李培英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犯受贿罪、贪污罪已被执行死刑   杨彦明 中国长城信托公司 贪污罪受贿罪死刑,中国证券界获死刑第一人   李经纬 广东健力宝集团 贪污罪(年)   顾雏军 广东科龙电器董事长 虚报注册资本罪,挪用资金等罪(年)   田文华 石家庄三鹿集团董事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无期)   周小弟 胡润慈善榜富豪、上海周氏集团原董事长 非法倒卖土地罪(年)   吴英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董事长 骗取集资款亿元,死刑(改死缓)   年度报告 位企业家止步造富故事   国企高管人均贪近千万 民企高管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人   年度报告 名企业家黯然离场   白培中,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国企老总家中遭小区保安洗劫万)。 这是近三年来王荣利先生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家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案例中搜集整理的,大部分一般公司高管犯罪案例不在统计之列。; 根据《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简称《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年,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件,占比约为四分之一。连续年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的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持平到数倍于后者。 年以来,央企的企业家相继落马,是一个“重灾区”。 点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要靠法律的权威、法治的理念贯彻始终。企业和企业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负责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任何一次违规行动,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 公司高管犯罪,不仅关系到个人自由乃至生命,还关系到所在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众多企业员工的就业生活,关系到关联企业的发展和存亡。从一个个体行为发展成一个刑事或民事案件,经媒体和社会关注,成为一个社会事件。这些案例,均发端于企业高管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需加倍警惕。 为了明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中的犯罪“红线”,正确识别刑事风险点,避免陷入无意或被动犯罪,是我们每一位国有、民营企业高级管理者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的头等大事。;(一)几个重要的概念 、何谓刑事法律风险 所谓刑事法律风险,是指刑事责任主体因违反国家刑事法律导致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刑事制裁的风险,也可以说是刑事责任主体所实施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规定的情形从而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这种风险一但从“可能”变成“现实”,往往会给企业及企业高管带来致命的打击。 、公司高管的法律界定 根据《公司法》第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高管通常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管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的大权,但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作为公司高管,应当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公司高管的基本法律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高管负有如下基本法律义务和责任: ()遵守法律的义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遵守章程的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高管应当遵守章程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公司忠实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高管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实和勤勉尽责,如果违反该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的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否则应承担返还义务,并赔偿公司损失。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达到刑法规定标准的,将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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