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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 互相学习 共同提高 气体灭火系统简介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与其所使用的气体灭火剂的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别,以前我们常见的是1211、1301卤代烷气体(哈龙)灭火系统,但由于1211、1301灭火剂对大气臭氧层有较大的破坏作用,为符合国际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制定了哈龙淘汰计划,新建工程不能使用1211系统,1301系统不推荐使用。目前,常见的气体灭火系统有哈龙1211灭火系统、哈龙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和细水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的特点: 没有水渍损失; 电绝缘性好; 灭火后无残留,易于清理; 灭火设备价值相对较高; 卤代烷、七氟丙烷等化工类灭火剂需要专业的化工厂生产。 灭火原理: 切断链式反映,大量扑捉自由基; 窒息; 混合作用。 第一节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应用条件及适用范围 一、系统分类 (一)按应用方式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用于封闭空间保护。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是指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直接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的气体灭火系统。用于局部重点设备保护。 (二)按装配形式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装置,管网灭火系统又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储存装置,通过选择阀等控制组件来保护多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起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单元独立系统是指用于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无管网灭火装置(又称预制灭火装置),是将灭火剂储存容器、阀门和喷嘴等组合在一起的灭火装置。 除二氧化碳系统分为高压、低压系统外,气体灭火系统一般不按压力等级进行分类。 二、应用条件 (一)全淹没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因此,全淹没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要求防护区要有必要的封闭性、耐火性和耐压、泄压能力。 1、卤代烷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规模要求 卤代烷1211和1301管网灭火系统(全淹没)所保护的单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容积不宜大于2000立方米。 采用无管网灭火装置用于封闭空间灭火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容积不宜大于300立方米,且设置的无管网灭火装置数不应超过8个。 2、其它系统防护区的规模要求 (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 (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3、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4、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5、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6、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7、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8、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oC。 (二)局部应用系统 该类系统在国内的应用,目前仅限于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其应用条件是: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4、启动释放CO2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如不切断气源,易发生爆炸,因此CO2局部应用系统不能用于可燃气体灭火。 5、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三、适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电气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液体火灾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四、不适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五、气体灭火系统优缺点 (一)同其它灭火系统相比较,气体灭火具有下列优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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