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草案总说明.docVIP

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草案总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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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3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草案總說明 為使包裝食品營養宣稱之相關規範更符合國人營養現況,並配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之訂定,爰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授權規定,擬具「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草案,全文計八點,其要點如下: 法源依據。(草案第一點)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定。(草案第二點) 包裝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營養宣稱規定。(草案第三點) 四、 需再經復水或稀釋才可供食用、沖泡用之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衡量基準及標示規定。(草案第四點) 五、 同一包裝食品有二項以上之營養宣稱規定。(草案第五點) 六、 應依公告規範進行營養宣稱規定。(草案第六點) 七、 包裝食品之「可補充攝取」營養素,欲敘述生理功能之規定。(草案第七點) 八、 列舉不適用本規定之食品。(草案第八點)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草案 規定 說明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法源依據。 二、本規定係針對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中,對營養素含量之高低使用形容詞句加以描述時,其表達方式應視各營養素攝取對國民健康之影響情況,分為「需適量攝取」營養宣稱及「可補充攝取」營養宣稱二種類別加以規定: (一)需適量攝取之營養宣稱: 熱量、脂肪、飽和脂肪酸、膽固醇、鈉、糖、乳糖及反式脂肪等營養素如攝取過量,將對國民健康有不利之影響,故此類營養素列屬「需適量攝取」之營養素含量宣稱項目,其標示應遵循下列之原則,不得以其他形容詞句作「需適量攝取」營養宣稱: 1. 固體(半固體)食品標示表一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無」、「不含」或「零」時,該食品每一百公克所含該營養素量不得超過表一第二欄所示之量。 2. 液體食品標示表一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無」、「不含」或「零」時,該食品每一百毫升所含該營養素量不得超過表一第三欄所示之量。 3. 固體(半固體)食品標示表二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低」、「少」、「薄」或「略含」時,該食品每一百公克所含該營養素量不得超過表二第二欄所示之量。 4. 液體食品標示表二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低」、「少」、「薄」或「略含」時,該食品每一百毫升所含該營養素量不得超過表二第三欄所示之量。 5. 食品標示表二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較…低」或「較…少」時,該固體(半固體)或液體食品所含該營養素量與同類參考食品所含該營養素量之差距必須分別達到或超過表二第二欄或第三欄所示之量,且須標明被比較之同類參考食品之品名及其減低之量或其減低之比例數。 6. 宣稱「低鈉」之食品,除鈉含量不得超過表二第二欄或第三欄所示之量,亦須同時於營養標示中標示「鉀」含量。 (二) 可補充攝取之營養宣稱: 膳食纖維、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C、維生素E、鈣、鐵等營養素如攝取不足,將影響國民健康,故此類營養素列屬「可補充攝取」之營養素含量宣稱項目,其標示應遵循下列之原則,不得以其他形容詞句作「可補充攝取」營養宣稱: 1. 固體(半固體)食品標示表三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高」、「多」、「強化」或「富含」時,該食品每一百公克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三第二欄所示之量。但表五所列之食品應以每三十公克(實重)作為衡量基準,其所含該營養素必須達到或超過表三第二欄所示之量;表六所列之食品應以每一公克(乾貨)作為衡量基準,其所含該營養素(膳食纖維除外)必須達到或超過表三第二欄所示之量,方得使用「高」、「多」、「強化」或「富含」之標示文字於表三第一欄所列之營養素。 2. 液體食品標示表三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高」、「多」、「強化」或「富含」時,該食品每一百毫升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三第三欄所示之量或該食品每一百大卡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三第四欄所示之量。 3. 固體(半固體)食品標示表四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來源」、「供給」或「含有」時,該食品每一百公克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四第二欄所示之量。但表五所列之食品應以每三十公克(實重)作為衡量基準,其所含該營養素必須達到或超過表四第二欄所示之量;表六所列之食品應以每一公克(乾貨)作為衡量基準,其所含該營養素必須達到或超過表四第二欄所示之量,方得使用「來源」、「供給」或「含有」之標示文字於表四第一欄所列之營養素。 4. 液體食品標示表四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來源」、「供給」或「含有」時,該食品每一百毫升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四第三欄所示之量或該食品每一百大卡所含該營養素量必須達到或超過表四第四欄所示之量。 5. 食品標示表四第一欄所列營養素為「較…高」或「較…多」時,該固體(半固體)或液體食品所含該營養素量與同類參考食品所含該營養素量之差距必須分別達到或超過表四第二欄、第三欄或第四欄所示之量,且須標明被比較之同類參考食品之品名及其增加之量或其增加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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