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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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33 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6年05月12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PAGE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栋 联系人 穆妮妮 通讯地址 青岛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人民路557号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266000 建设地点 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 立项审批 部门 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 文号 平发改字[2016]151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188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8659 总投资 (万元) 27751.5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5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7751.5万元建设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总占地面积61877 m2,总建筑面积95014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947.67 m2,商业建筑面积40339.05m2,其它配套服务设施13727.28m2。拟建设15栋住宅楼(1#~3#为5F ,5#~10#为6F,11#~12#、15#~18#为11F)、商业楼2栋(19#为5F,20#为2F)、商业网点及等,其中1#~3#住宅楼的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用房,沿住宅区西侧、北侧、东侧设置沿街网点(2F)。小区内总停车位3903个,非机动停车位3273个,机动停车位630个(地面停车位158个,20#楼屋顶停车位99个,地上车库停车位373个)。本项目不设卫生室,商业楼、商业网点内不设娱乐、餐饮等项目。本项目商业区所有商铺内均有预留烟道,商业区内若日后增设餐饮、娱乐等项目,需另行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规划及环保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平发改字[2016]151号),本项目已取得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根据成交确认书(平国土储确认字[2015]78号)、15061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条件)及附图通知书,可知该项目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的规划。 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表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 符合性分析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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