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宿迁市望安纺纱有限公司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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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环审表2018023号 关于对宿迁市望安纺纱有限公司棉纱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宿迁市望安纺纱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来的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 《棉纱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 《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你公司投资2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租赁 保安乡工业集中区闲置厂房 (东临兴张路,西面为空地,南面为企业,北 面为宿迁博胜兆业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10000m2,建设棉纱生产项 目。项目以棉花为主要原料,经过抓棉、清花、梳棉、拼条、纺纱等工序, 形成年产3000吨棉纱生产能力。根据 《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此项目按 申报内容建设。 二、项目运营期间应落实以下环保措施及要求: 1.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废气 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 (棉尘)排放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2012)二级标准及表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厨 房油烟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本 项目清花车间、纺纱车间均有棉尘产生,各产尘点通过集气罩及连接设备 排气孔收集,由除微尘机+多筒式除尘机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综合收集效率 不低于90%;职工生活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专 用通道排放。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 化粪池处理达到保安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保安乡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开花机、抓棉机、清花机、梳棉机、并条 机、纺纱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距 1 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 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 为清花、梳棉工序产生的棉花纤维杂质、拼条工序产生的棉絮、纺纱工序 产生的棉絮、除尘器收集的棉尘以及职工的生产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 应合理利用并妥善处置。 5.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医院、学校、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97〕122号) 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全厂设置1个污水排口,1个雨水排口。 你公司应按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标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 参与监督。 三、你公司不得以废旧服装及废旧布料为原料,不得使用太淘汰限制 类设备生产,否则停止生产。 四、核定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1.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废水量≤828t/a。 接管量:COD≤0.248t/a、SS≤0.0166t/a、氨氮≤0.025t/a、总磷≤ 0.004t/a。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粉尘。 3.固废:全部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项目单位应逐条对照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需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七、我局委托宿豫区环境监察大队对项目现场环境行为进行日常监察、 管理,希积极配合。 2 八、该 《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 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 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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