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智育测评实施办法第一条智育分概况.docxVIP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智育测评实施办法第一条智育分概况.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1 / NUMPAGES10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 智育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 智育分概况 智育分包含课程修读成绩、国际交流经历分、科研分。其中课程修读成绩70分、国际交流经历分10分,两项占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基准分总分100分的80%。其中课程成绩主要以截止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学年所修所有课程获得的平均绩点为依据;国际交流经历分以截止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止实际成行的活动为准;科研分在研究生综合测评中为德育分、智育分(课程修读成绩、国际交流经历分)等基准分以外的加分项目。具体见本实施办法的第三条第三项。 第二条 测评对象和时间 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非在职少民骨干硕士研究生)。 智育分测评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第五学期进行。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第三条 智育分测评的内容和标准 (一)课程修读成绩 1.研究生所修课程的平均绩点满分为4.0分; 2.课程修读成绩=(平均绩点*70)/4.0。 (二)国际交流经历分 国际交流经历分上限10分,具体加分标准参照《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经历加分参考指标体系》。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经历加分参考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分值说明 备注 总分 项目类型 (10分*30%) 国家公派项目 3.0 鼓励各学科专业点指导学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项目,并积极拓展校际合作项目。   校际合作交流项目 2.5 其他/自主联系项目 2.0 项目时长 (10分*40%) 10个月及以上,4分 4.0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3个月以上的国际交流。   6(含)-10个月,3.2分 3.2 5(含)-6个月,2.4分 2.4 3(含)-5个月,1.6分 1.6 2(含)-3个月,0.8分 0.8 2个月以下,0.4分 0.4 交流方式 (10分*30%) 攻读学位 3.0 (1)必须获得学位,未获得学位者按联合培养相应情况对待。 (2)鼓励学科专业点拓展学位双授项目,鼓励学生攻读双学位以获得复合知识结构。 (3)鉴于获得学位与修读学分并没有必然联系,尤其是博士学位阶段,与不同国家教育制度差异以及校际合作是否学分互认等因素有关,此处对获得学位之修读课程与否不做区分。   联合培养 2.0 (1)需修读2门及以上课程并获得学分。 (2)对于没有修读课程的游学访学类国际交流项目,前面的项目类型和项目时长已经赋予分值,此处不再予以赋值。 专业实践 2.0 (1)需3个月以上。 (2)评奖评优中,如果国际交流和专业实践同时纳入评定指标,不得重复计分。 国际竞赛 3.0/2.0/1.0 获奖者计分,按获奖等第,获得前三个等第者分别加分3、2、1分。未获奖者已有项目类型和项目时长的基础计分,此处不再予以赋值。 说明: (1)在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中,课程修读、科研成果、国际交流、荣誉加分及专业实践(仅限专业学位)等几个板块纳入评定指标,根据不同的评奖类别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其中,除课程修读直接以平均绩点为基础计分外,其余板块都有相应的具体评价指标给予每位学生评定相应的分值。 (2)《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经历加分参考指标体系》为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参考指标。根据现行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条例,国际交流经历分上限满分为10分。如果后续管理条例修订,赋权有所调整,可以满分10分为基础进行相应加权调整。 (3)国际交流分从“项目类型”、“项目时长”、“交流方式”三个因素来加以考量。其中,对“项目类型”赋予30%权重,也即国家公派项目为最高分3分,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国家项目,也鼓励院系积极拓展校际合作项目;对“项目时长”赋予40%权重,也即10个月以上为最高分5分,鼓励3个月以上的国际交流;对“攻读并获得学位”赋予30%权重,也即攻读并获得学位为最高分3分。三个因素都获得最高分,满分10分。 (4)国际交流经历加分项目的范围为包括境外参加的访学/留学、游学、实习实践、竞赛、集训、公益、志愿者、青年学生交流等与学术交流、专业实践、素质拓展相关的活动,不包含境外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 (5)该项目同一活动不得重复加分。如出现同科研分、专业实践分重叠冲突的加分项按三者中最高加分项执行加分。 (6)该项目加分申请材料均以活动当事方或组织机构提供的可以有力证明活动确实开展、申请人确实参与的公开或证明材料为加分依据。 (7)表中“国家公派项目”是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汉办以及国家其他组织机构资助的留学项目。 (8)表中“校际合作交流项目”是指我校同外方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组织机构签署有正式有效的合作协议的项目。 (9)表中“其他/自主联系项目”是指申请人通过个人、导师等渠道联系的除上述“国家公派项目”“校际合作交流项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