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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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成就你我才智QQ754093490 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才智在线成就你我才智QQ754093490才智在线成就你我才智QQ754093490 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62号)、《广东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粤人社发〔2012〕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列入我校事业编制,并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辅和管理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注重绩效,体现公平。强化岗位职责,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兼顾三支队伍平衡,合理控制收入差距。 (二)总量控制,二级管理。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定总量限额内实行管理,适度扩大学院二级分配的自主权。 (三)分类考核,强化激励。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与特点,分类制定考核办法,以考核作为教职工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对学校业绩金分配制度的延续性,在保证教职工收入稳步提高的同时,注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第四条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教职工收入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二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三是按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四是岗位绩效工资。其中前三项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补贴、改革性补贴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四项岗位绩效工资在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准的总量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 第五条 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绩效年终奖励1、绩效年终奖励2、业绩金和部门酬金5部分组成,其中业绩金又分为基础性业绩金和奖励性业绩金两个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5%,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5%。 第三章 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第六条 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设岗位津贴、基础性业绩金、绩效年终奖励1和绩效年终奖励2。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标准执行,随月工资发放。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按省人社厅颁布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参考标准表》执行。 基础性业绩金体现完成基本工作职责和不可量化的工作任务情况。管理和教辅岗位基础性业绩金由学校按岗位确定标准,教师岗位基础性业绩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绩效年终奖励1和绩效年终奖励2参照学校原发放渠道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 第七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设部门酬金和奖励性业绩金。 部门酬金为原学校财务处发放管理的学校各部门创收,按学校现行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总量控制。 奖励性业绩金分配主要体现工作质量、实际贡献和突出业绩等因素,向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教辅岗位上承担重要职责及做出优秀业绩的教师、教辅、管理人员倾斜。奖励性业绩金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奖励性业绩金和管理教辅岗位奖励性业绩金。教学科研岗位奖励性业绩金主要用于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奖励分配;管理教辅岗位奖励性业绩金主要用于承担学校行政管理、教学辅助等方面工作的奖励分配。 在奖励性业绩金中设置统筹奖金,按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1%计提,主要用于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项奖励。统筹部分年末若有余额,交回学校财务。 第八条 学校本着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的原则,参照学校教师平均业绩金水平和省属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标准中不同类型岗位各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管理教辅岗位业绩金标准。管理教辅基础性业绩金占本岗位业绩金的40%,奖励性业绩金占本岗位业绩金的60%。 第九条 教学科研岗位业绩金实行二级管理。由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情况,按照学校制定的业绩金分配办法核拨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分配管理。本科教学任务的分配与相应业绩金的计算办法由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研究生教学任务和指导任务的分配与相应业绩金的计算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专科教学任务的分配与相应业绩金的计算办法参照本科教学任务的原则进行;科研任务的分配与相应业绩金的计算由科技处负责。人事处负责汇总各类业绩金的分配结果,并划拨至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的重点建设工作,在教学科研业绩金中设置专项工作津贴,由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制定的分配办法具体补贴到教师。其中学科建设、研究生辅导员等专项工作津贴由研究生处(学科办)负责,本科专业与教学管理等津贴由教务处负责,科研平台与团队项目专项工作等津贴由科技处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等津贴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具体分配办法见附件4。 第十条 为了使属于教师系列岗位同时担任院(部、中心)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学校按岗位给予管理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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