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1
制度23
泛海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泛海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的管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泛海公益基金会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是指泛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为了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公益活动所实施的项目。包括资助型项目、合作型项目和自主型项目三种类型。
资助型项目:由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其他公益组织或单位开展的项目。
合作型项目:由基金会和其他公益组织合作开展的项目。
自主性项目:由基金会自主确定并实施的项目。
第三条 项目管理是为了实现项目目标,根据相应的程序和步骤而进行的审批立项、执行实施等一系列的工作。
第四条 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发展规划。
(二)统筹兼顾,具有前瞻性且体现专业化。
(三)应具有符合实际、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计划。
(四)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更改项目内容。
(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第二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五条 基金会理事会是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的重大变更、项目撤消进行决策,审批年度项目计划及总结报告。
第六条 基金会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在主管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指导下,依据基金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负责项目的策划开发、实施执行和后期管理。项目部设项目总监、项目高级经理、项目经理。
第七条 项目部的职责:
(一)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对需求进行评估。
(二)负责编写并提交立项申请。
(三)根据立项审批情况,继续对项目进行评估或拟订项目实施计划。
(四)起草捐赠协议书,负责项目实施执行和日常管理。
(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跟踪报告。
(六)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八条 项目总监是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制定并推动实施项目年度计划。
(二)提出新项目建议,向副秘书长、秘书长提交立项申请。
(三)参与制订项目监测及评估机制。
(四)有利于推动项目部的团队建设、绩效管理及能力提升。
(五)与相关合作方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基金会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包括审查项目预算,进行项目拨款,管理项目财务票据,监督项目财务支出。
第三章 项目批准程序
第十条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开展需求评估前的一项工作。通过征集、调查等方式,收集项目资助申请,并根据基金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收集到的项目资助申请进行筛查、选择。由项目总监向副秘书长、秘书长申请立项。副秘书长、秘书长、主管领导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资助申请进行评审,同意立项的,报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审定。
对于非由项目部筛查、选择的项目立项,可根据基金会领导的指示,直接进入项目审批程序。
对同意立项的项目,项目部要尽快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制定需求评估方案,开始需求评估。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项目部应及时通知项目资助申请方。
第十一条 需求评估
对批准立项并开展需求评估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的需求评估。
项目负责人应制订《项目需求评估方案》。
《项目需求评估方案》应包括需求评估的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经副秘书长、秘书长、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开始进行需求评估活动。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需求评估方案》开展需求评估之后,写出《项目需求评估报告》,并报由项目总监审查,后呈报副秘书长、秘书长、主管领导。
第十二条 制定项目建议书
对初步判断符合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与提交项目资助申请的相关方商谈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相关方的基本信息、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的可行性、项目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预算、项目产出、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并就项目预算征求财务部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资助建议书》,并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副秘书长、秘书长、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
主管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对《项目资助建议书》复审后提交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审定。
项目资助金额少于500万元,报副理事长或理事长审批;项目资助金额高于500万元(含),由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提请理事会审议;如不能召开理事会,可由秘书长牵头负责,采用理事传签的方式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活动的内容有变更,也依据该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如果项目建议书未获批准,退回项目部对需补充评估的要抓紧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对撤销的,要及时通知项目资助申请方,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签订协议书(合同)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根据审批意见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全心案例分析目录产品介绍模式介绍效果展示010203吴家淡定位理论专家防臭袜品类开创者.pptx
- 全球化背景下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摘要.pdf
- 全球每周观察马德里,10月15日.pdf
- 公共卫生与科普写作曾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pt
- 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 公司现招聘以下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要求)工程副经理(园林)1.docx
- 公开课-国家的宏观调控地点-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参加者-高一学生朱先飞制作合肥市二中政治组.ppt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微课课程名称-公共关系实务课程类型-职业技术基础课程教学情境-组织形象策划.pptx
- 兰考县农田水利及安全饮水工程精准扶贫项目-村组道路及建设工程(南彰镇)变更公告.docx
- 共9页,第1页行业评论“双十一”映射服装行业渠道变革,线上低价冲击线下利润评级业务部.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