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3版课件高职版傅龙海 ISBN9787566306999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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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傅龙海主编詹小琦制作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一、风险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又称海难,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所谓自然灾害,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 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不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 1、一般外来风险: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社会、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 二、损失 全部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货物完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 主要有四种情况:完全灭失;失去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货物丧失无法挽回;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推定全损: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或者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①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的价值。 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③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④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 的价值。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________。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_______。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何为委付? 被保险人将保险货物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行为。 如被保险人不提出委付通知,保险人只能按部分损失给予赔偿。被保险人拥有残余物所有权。   委付必须经保险人同意方为有效.保险人一经接受,委付就不得撤回. 共同海损 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难,船长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 具备条件: 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 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 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共同海损的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应该由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受损后,未达到全损程度,而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并只能由该利益所有者单独负担的一种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属于特殊利益方,不属于所有其他的货主或船方,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的区别: 损失的构成不同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三、费用(Charge)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2009年必威体育精装版修订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基本险别 (一)平安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导致的全部损失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二)水渍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四)基本险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 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 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除外责任。 (五)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起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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