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指南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用户指南.docxVIP

用户指南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用户指南.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用户指南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用户指南 移动式压力容器(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事项包括检验申报与受理、检验辅助工作与场地准备、现场检验配合、检验结果告知等。 检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检验申报与受理 用户应提前1个月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申报检验,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报与受理单》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使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相关技术资料 《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报与受理单》、《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可在http:// 网站下载;《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填写免征企业内容,免征企业单位名称按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进行填写;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1)~(5)项申报资料快递至我院。 检验申报时,使用单位应将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附件的有效期填写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报与受理单》中。 受理规定 申报资料齐全且无问题,予以受理; 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者的单位名称、地址如不一致,不予受理; 用户在将申报资料送达检验机构后5日内可向检验机构问询受理结果;予以受理的在5日内与申请人约定检验时间。 三、检验辅助工作与场地准备 使用单位应了解报检设备的使用状况,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检验过程中的辅助工作,确保现场、设备、人员等满足现场检验条件,具体准备工作内容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01-2013)内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附件A的A1.4款(具体内容见附件)。用户负责的检验辅助工作也可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实施。 检验场地应满足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要求,配备检验必需的水、电、气源等,场地大小应满足检验需要; 检验前准备工作包括:残液(气)处理、罐体蒸煮、蒸汽吹扫、罐内清渣、罐壁清洗、罐体焊缝打磨; 检验过程辅助工作包括:罐体内部通风置换,可燃气体及含氧量分析,压力表及安全阀校验,罐体抽真空、充氮,罐体油漆、罐体标志喷涂,附件和安全附件的拆卸、解体、维修及组装等检验辅助,罐体耐压试验与气密性试验实施等; 发现问题的处理工作:罐体绝热层真空抽取、配件更换、非受压元件的补焊、表面缺陷修复(受压部件的缺陷修复需有资格的单位承担)。 四、现场检验配合 检验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检验人员可中止检验,待具备条件后再行约检。 用户协助检验机构办理检验场所的进出证件。 用户提供检验场地时,应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 用户应有安全管理员、操作和维护等相关人员配合现场检验,安全管理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应持有相关有效证件。 用户应准备好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等质量证明文件、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定校准证明文件等资料。 五、检验结果告知 检验发现存在需要处理的缺陷,由用户负责进行处理,检验人员开具《检验意见通知书(2)》通知用户,处理完成并经检验机构确认后再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将在15日内出具报告;用户可上门自取检验报告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费用由用户负责。 申报联系人:陈小姐/赖小姐电话 0757检验联系人:沈智明(低温罐车)电话 757刘志华(液化石油气罐车)电话 020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环岛西路低温中心楼304室。 温馨提示:用户指移动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办理申报的单位或接受检验的单位。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相关辅助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罐车人孔盖拆卸、保温/冷层拆除等)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带人孔的罐车进入内部检验,需搭设进入人孔的脚手架) (三)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