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刘宇 金泽龙 戴春平 主编工业产权法律制度1.ppt

经济法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刘宇 金泽龙 戴春平 主编工业产权法律制度1.ppt

  1.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商标法 一、商标和商标法 (一)商标 1.商标的概念与作用 商标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了区别其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人所生产、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和服务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 2.商标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商标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和组合商标。 (2)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按照商标是否注册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4)按照商标的所有人分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还有其他分类方法,比如,按照商标的驰名度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将商标分为.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等。 (二)商标法 1.商标法的概念 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我国《商标法》适用主体和保护对象 我国《商标法》适用主体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权所有人 、商标使用人、商标的利害相关人。受《商标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概念与特点 商标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商标权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商标权是一种专有权(即独占权)。其次,商标权受到核定使用范围和地域范围限制。最后,商标权受时间的限制。 (二)商标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1.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成为商标权的客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要成为注册商标的一项标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必须具备显著特征 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识别不同来源的商品和服务。作为识别标志的商标要具备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 (3)必须是非禁用标志 (4)不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与他人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否则不予注册。 3.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商标权人的权利 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的内容通常包括商标的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请求保护权、标记权等权利。 (2)商标权人的义务 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义务。 缴纳费用的义务。 三、商标权的取得 (一)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商标权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二)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原则 (1)注册原则。 (2)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3)自愿注册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4)申请在先原则。 (5)优先权原则。 2.商标注册程序 (1)注册商标的申请。 (2)初审公告。 (3)核准注册。 四、商标权的保护和商标管理 (一)商标权的保护 1.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2.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管理 1.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商标的使用管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商标管理工作。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除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的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 (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驰名商标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驰名商标是指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的商标。驰名商标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二是具有卓越的社会信誉。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包括两项: 一是“禁止抢注”。 二是“跨类保护”。 【案例演练4—1】 原告集佳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15日,注册资金100万元。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4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开心农场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