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院内询价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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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院内询价招标公告 受梧州市工人医院有关科室委托,梧州市工人医院拟对一批医疗设备进行院内询价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无线网络信息系统工程验收 3、采购内容:梧州市工人医院无线网络信息系统工程验收项目第三方测评,采购预算9.00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投标文书投放到梧州市工人医院医学装备部进行项目报名。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3时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 五、购人联系方式及其它: 采购人:梧州市工人医院 地址: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一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74-2024689 六、网上查询:梧州市工人医院(/) 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一、说明:本测评需求是本次院内招标的要求。 二、商务要求: (1)签订测试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测试方案,并提交医院确认;测试工作执行过程根据确认后的测试方案执行,原则上要求测试任务的测试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测试过程中的系统整改时间); (2)测试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报告。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先向甲方开出合同总额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逾期不能按时汇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汇款时间。 货物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梧州市工人医院 1.3 项目名称:见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1.4 项目编号:见项目编号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院内询价采购业务信息,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梧州市工人医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5)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4. 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工人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机构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工人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质疑。 4.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4.4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质疑处理; 4.5 采购人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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