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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起诉申请书
不予起诉申请书一:不予起诉申请书
申请人:刘洪涛
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1708
电话案由:申请人因XXX人民检察院对陈X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审查起诉一案,提出以下申请:
请求目的:
对陈X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做不予起诉陈X的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受故意伤害致死案嫌疑人陈X和其父亲(法定监护人)委托为陈伟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查阅XXX公安局对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和本案法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20XX-287),以及会见嫌疑人陈X,和调查了解了部分知情人员;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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