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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荣弘益新型建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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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审批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青岛荣弘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田庄分公司 编制日期: 2018年5月 环评编号: HNHZ-18-01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PAGE 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PAGE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荣弘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田庄分公司 法人代表 崔百鹏 联系人 崔百鹏 通讯地址 平度市田庄镇南尹家村村南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 编码 266700 建设地点 平度市田庄镇南尹家村村南 立项审批 部门 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283-42-03 -000007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666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3136.89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5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 评价经费 (万元) 1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企业及项目概况 青岛荣弘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田庄分公司投资3136.89万元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平度市田庄镇南尹家村村南,租赁青岛华港制漆厂厂区,租赁厂区面积46662m2,其中建筑面积4774m2,年处理建筑垃圾300万t,年生产再生建筑材料160万t(其中再生粗骨料80万t/a,再生细骨料80万t/a),年生产免烧砖3000万块。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未投产。2018年6月12日,平度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8[734]号),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起实施及2018.4.28修改单)的要求,项目属于“第三十四 环境治理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该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受青岛荣弘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田庄分公司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青岛荣弘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田庄分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2、相关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二条 建材: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8-370283-42-03-000007)。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租赁青岛华港制漆厂厂区(土地证号:平国用(2000)字第02117号、平国用(2000)字第02118号),租赁厂区面积46662m2,其中建筑面积4774m2,属于工业用地。 项目北侧隔村路为农地;东侧为农地;南侧、西侧青岛海达石墨有限公司。项目东侧1800m处的泽河,东侧320m处的东南营村、东南侧540m东官庄村为近距离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南侧、西侧为青岛海达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堆场,该堆场边坡进行了削平,设置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对本项目建设无影响。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查询《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本项目不位于地下水和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内。 4、项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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