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实务-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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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第二部分:合同签署注意要点 第三部分:合同履行注意要点 第四部分:合同管理注意要点 第五部分:企业依合同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意义 课程目标 促使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对承办合同(包括:谈判、起草、履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有所了解和掌握。 帮助合同承办人提效减负。 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一、概述 我们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合同问题,比如说有些合同没有加盖骑缝章,使对方偷梁换柱;有些合同没有填写签订日期,使合同生效日期处于不确定状态;有些合同没有认真核对单价和数量,使合同单价与合计总价不一致;有些合同用语不规范、不具体,使当事人对合同具体条款的理解不同;诸如等等问题。为了防范和避免出现上述种种问题,我们先要了解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二、合同法的历史 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始于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的制定。1985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为了适应科技改革的深入和促进科技市场的发展,1987年又制定了专门的技术合同法。1999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从此合同法取代以前并存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 1999年12月1日最高法出台合同法解释一,2009年2月9日合同法解释二。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三、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1、合同就是平等主体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依法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包括书面和口头)。对于即时履行的合同可采取口头形式,但是绝大部分的经济往来建议使用书面合同。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即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如买卖合同,客户提出买汽车15万一辆。对方同意,即合同成立,如改变数量或单价,则为新要约。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内心的意思通过一定形式表示出来)。 要约的成立有两个条件:主体明确;内容明确(即合同的主要条款)。如电视上打广告、公司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等,这些在一般情况下不是要约,是要约邀请。 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案例】。某企业因建厂房急需水泥,该企业基建处遂向本省的甲水泥厂、乙水泥厂、丙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单位急需标号为425型号的水泥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单位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某企业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水泥价格。而丙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某企业送去了100吨。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某企业得知甲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去函电:“我单位愿购买贵厂200吨425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单位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甲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丙水泥厂将200吨水泥送到。某企业告知丙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甲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收丙水泥厂送来的水泥。丙水泥厂认为某企业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丙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分析。某企业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要约行为。某企业第二次向甲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承诺行为。 某企业与甲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因为要约和承诺两个行为的完成,标志着合同的成立。丙水泥厂与某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没有成立。某企业没有义务接受丙水泥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丙水泥厂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3、合同的条款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条规定只起合同示范条款的作用,并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原则上要求具备。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四、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规避 1.合同主体要求 合法注册的商事主体如公司、分公司、个体户、非企业组织、个人等都能成为合同的主体。 合同订立中对于法人应重点审查履约能力、注册资本、商业信誉、法人资格。同时应审查经营范围与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否一致。具体来说,对于法人主体,应重点审查的基本经营文件有:(一)工商营业执照;(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相关的代理合作授权证明;(六)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等;(七)从事特殊行业的还须审查相关许可证 第一部分 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案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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