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DNA证据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docVIP

检察机关在DNA证据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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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检察机关在DNA证据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   往的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作为结论性证据,对定案常常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由于忽视DNA鉴定技术的应用从而导致错案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往往会引起整个社会的热议,这也正印证了DNA证据在纠正刑事错案方面独一无二的功能。下文在总结10例涉及DNA鉴定问题的错案的基础上,寻求检察机关审查DNA证据的新对策。   一、案例样态分析   分析图表中的10起案例(见下页),检察环节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第一,忽视证据的充分性以及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在这10起错案中,佘祥林案与滕兴善案没有经过鉴定,仅仅通过辨认就认定被害人,占到20%。其中,佘祥林案是通过体貌相似做的确认,滕兴善案则是通过死者骨骼复原石膏像做的认定。过分相信科学证据,缺乏对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是检察机关在这10起错案的典型特点。本文选取的10起错案中,有6起仅凭血型相同作为起诉依据;2起以辨认结论作为起诉依据,这显然违背“孤证不能定案”的原理。所以,检察机关在不断提高科学证据审查能力的同时,更要加强依法监督。   第二,过分依赖侦查机关鉴定意见,忽视DNA鉴定技术的应用。对证据的鉴定是鉴定人利用科学知识或者经验对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判断。科学知识本身具有客观性、中立性,因而鉴定意见常常带有“确定”的烙印。虽然没有实证研究证明鉴定证据完全可靠,但在实践中起着过滤作用的检察机关对鉴定证据往往过于相信,从而为错案的造成打开了大门。本文10起错案中采用血型相同鉴定意见作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根据的有6起,占60%。而且除魏清安案由于DNA技术还没有应用于法庭科学外,其余5起完全有条件也应该做DNA鉴定。   第三,DNA鉴定结果不明的情况下,检察机关独立性不足。比如,赵作海案中,在做了3次DNA鉴定均无结论,死者身份不能确定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是迫于当地政法委的压力,最终还是以此提起了公诉。而且在本文考察的10起错案中,受到地方政府或者党委干预的案件3起,占30%。其中,佘祥林案是在市、县两级联合“三长会”讨论下决定的。[1]杨黎明等案则是碰上了“严打”期,经市委、市政府协调而造成的结果;赵作海案再演佘祥林的悲剧,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是最终也是以当地政法委组织的会议精神作为指导受理、并提起公诉。   第四,“盲信”DNA证据。DNA证据被誉为新一代证据之王,DNA检验可弥补血清学方法的不足,同时由于目前DNA鉴定在同一认定上已达到了99.99%的准确率,DNA证据更是受到司法人员的百般依赖。但是DNA检测得到的是概率而非确定性结论,因此要作为定案依据还得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况且DNA检测是科学实验,所以实验误差在所难免,此外,人为实验错误、对结果分析错误都会导致鉴定结果出错。但是从这10起错案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于DNA鉴定结果正误判断能力不足,有盲信DNA证据现象,专业知识有待加强。本文中岳兔元之所以蒙受不白之冤,正是由于公安机关的错误解释、检察机关的盲目听信。   第五,证据不足起诉的做法值得反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和的指导意见》第2条强调检察机关要严格依照两个证据规定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证据以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做到事实不清不定案,证据不足不起诉,切实防止冤错案件。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据不足起诉的现象很普遍。在10起错案中,6起以血型相同、2起以辨认、1起以DNA鉴定结果不明确的鉴定意见、1起采用公安机关错误解释的DNA鉴定意见提起公诉,而且有6起错案中证据与被告人供述存在矛盾,很明显证据不足,但检察机关还是提起了公诉。对存疑鉴定,检察机关有义务也有责任审查清楚。证据不足或者存疑的,应当依法不起诉。   二、检察机关在DNA证据审查方面的现状   对技术证据的审查,在我国检察机关主要是由检察技术部门负责。我国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已建立了门类较为齐全、技术较为先进的技术部门。本文研究的10起错案反映的检察机关忽视对DNA鉴定技术的运用、过分依赖侦查机关的鉴定意见等问题实际是司法实践中检察证据审查问题的具体化。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缺乏统一有效地法律规范,各地DNA鉴定部门发展不均衡。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对DNA鉴定的相关程序、机构以及内容等进行规范,对于DNA证据的可采性等证据因素只能从诉讼类法律中找根据;而对于DNA证据技术方面的内容也只有一些标准,而无明确法律条款规定,这样就使DNA证据在检察实践中更加难以认定。鉴于DNA证据对刑事案件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07年3月联合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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