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清理法执行实务与举发通知书填写技巧.ppt

废弃清理法执行实务与举发通知书填写技巧.ppt

  1.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廢棄物清理法及協查 技巧、流程 主講人:台北市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 白添富中隊長 96年8月30日 內 容 大 綱 前言 廢棄物清理法 採證執行方式 稽查作業程序 案件移送 行政救濟處理 常見填單不符規定原因 裁處作業流程 前言 維護市容整潔,持續加強稽查取締各種環境污染行為及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為各級環境保護機關之主要工作。 廢棄物清理法對隨意亂丟菸蒂、污染地面、水溝、飼養禽畜及張貼廣告物等污染行為早已明確規範,違反規定者將依法告發並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藉由環境清潔協查志工培訓活動之辦理,配合環保局行政資源共同推動落實本市各項環保政策,期能減少違規環保事項,提高市民環保意識。 廢棄物清理法(沿革) 總統六十三年七月廿六日 台統(一)義字第三三○○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二十八條 總統六十九年四月九日 台統(一)義字第一九六八號令修正公布 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 第廿一條並增訂第廿四條之一 總統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華總(一)義字第五八三七號令修正公布 全文三十六條 總統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華總義字第五一九一號令修正公布 第四、十一、廿條並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廿三條之一 廢棄物清理法(沿革) 總統八十六年三月廿八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六○○○七七三五○號令修正公布 第十條之一、第廿三條之一及第卅一條 總統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八○○一五九八一○號令修正公布 第五、十三、十七、廿二、卅四條並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 總統八十九年一月十九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一一九六○號令修正公布 第四條、第三十五條 總統九十年十月廿四日 華總一義字第九○○○二○六五○○號令修正公布 全文共六章七十七條 廢棄物清理法(條文架構) 廢棄物清理法(立法目的) 第一條  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 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 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 法律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之分類) 第二條  本法所稱廢棄物,分下列二種: 一、一般廢棄物: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 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 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 二、事業廢棄物: (一)有害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 危險性,其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 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 (二)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 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之分類) 第二條   前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游離輻射之放射性廢棄物之清理,依原子能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學校或機關團體之實驗室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廢棄物清理法(指定清除地區及主管機關) 第三條 本法所稱指定清除地區,謂執 行機關基於環境衛生需要,所公告指 定之清除地區。 第四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 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及其權責) 第五條 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執行機關應設專責單位,辦理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及廢棄物稽查工作。 執行機關應負責規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 理用地,並協同相關機關優先配合取得用地。 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在直轄市由直 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之;在省轄市由省轄市環境保 護局為之;在縣由鄉(鎮、市)公所負責回收、清除, 由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處理,必要時,縣得委託鄉(鎮、 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清除之責任人) 第十一條 一般廢棄物,除應依下列規定清除外,其餘在 指定清除地區以內者,由執行機關清除之: 一、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 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二、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樓騎或人行道,由該

文档评论(0)

wxc668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