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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外研[2017]3号
总则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的管理。港澳台侨生、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入学、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按照录取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日期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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