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金融机构间进口代付业务总协议
甲方:
乙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经友好协商,甲方和乙方同意在进口代付业务领域开展合作。为明确责任,规范合作程序,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作总协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进口代付”是指在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进口T/T业务项下,在信用证申请人/代收付款人/TT汇款人承担利息和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授权甲方向议付行/托收行/收款人代为偿付,在付款到期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汇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融资业务。本总协议所指进口代付业务包括:
(一)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
(二)进口代收项下代付;
律师证持证人
致力于提供个人合伙、股权投资、股权激励、私募、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等。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