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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权利客体
引言
民事主体之所以要参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可见,民事主体总是为满足利益需要而基于一定的事物而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这一事物就是该利益的载体,也就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民法上称之为权利客体。哪些事物可成为权利的客体?这是本章要说明的问题。因民事法律关系经常沙及物,物是极重要的权利客体,所以本章要重点说明法律上的物。
第一节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一、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和特点
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权利的标的,是指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即民事权利的利益载体。因为民事权利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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