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素材之时事热点:依法撤销监护权,保护儿童远离家暴.docxVIP

作文素材之时事热点:依法撤销监护权,保护儿童远离家暴.docx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PAGE 1 作文素材之时事热点: 依法撤销监护权,保护儿童远离家暴 正文: 孩子家暴案频发:撤销监护权不该只流于文字 2019年07月01日08:26 来源: 新京报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对于需要父母关爱的孩子而言,撤销监护权当然也是一个两害相比取其轻的抉择。 日前,曾备受关注的一岁多女童被母亲朱某的男友谢某摔伤致死案有了必威体育精装版进展,深圳检察机关对谢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对朱某以涉嫌虐待罪,将此案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几天前,16岁的山东女孩杨瑞立遭到自己父亲杀害。有所不同的是,在长期遭受打骂过程中,杨瑞立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险境,她也奋起抗争过,她向外界发出的呼救却没能等到援手。 在一次次类似案件中,周围邻居往往都知道孩子受虐,而有关部门囿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也不主动立案,批评教育了事。最终孩子“弱而无助”,直至惨死监护人之手。 撤销监护的规定不能总是停于纸面 早在2006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撤销监护权的条文已被写入其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试图激活撤销监护权的条款,对监护侵害案件的发现、报告、处置等也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 2017年《民法总则》,用了三个条文对撤销监护权的程序作出规定。而最近在讨论大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将对监护侵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进行细化,并重点对临时监护制度进行设计。 问题是,既然法律有了明确规定,为何早就开始受害的孩子却始终掌握在可能致其于死地的监护人之手呢?如果说一岁的小孩脱离监护人更难,16岁的少女脱离肆虐无常的父亲应该容易得多。结果,因为没能离开,而导致了花一般的生命逝去。 徒法不足以自行,监护权的撤销与转移的关键在于落到实处。 例如,如何判断监护人已不再适合监护,不能只是简单列举几类侵害行为,还需结合必要性和比例原则加以确认。又如,公、检、法和民政等部门的职责虽已明确,却未细化相应的追责机制,导致实践中始终执行不到位。再如,监护权被撤销后,孩子将由谁监护。 早些年,临时监护由村(居)委会承担,推诿现象屡见不鲜,现在民政部门的托底职责得到确认,但临时监护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孩子的成长以及发展,显然不是儿童福利机构能够满足的。 撤销监护权必须与国家强化救助体系相结合 对于需要父母关爱的孩子而言,撤销监护权当然也是一个两害相比取其轻的抉择。如果不能保证撤销监护权之后孩子能生活得更好,撤销本身就没有意义。但如果要等到监护人出现十分严重的监护侵害行为才进行积极干预的话,孩子早期的受虐现象就无法得到遏制与救助,甚至严重后果难以挽回。 可见,撤销监护权的重点不仅在于撤销,更在于干预与救助。与之相对的是,国家需要下定决心,加大投入,强化对受虐未成年人的救助体系。绝不能让受害人为维持基本的生存,而不愿或者不敢离开侵害者。 因此,在监护侵害发生早期,对于不满足撤销监护权或刑事立案条件的,可以尝试通过监护中止制度将孩子暂时带离侵害环境,并对监护人开展一定课时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在监护中止结束后再次发生侵害行为的,应及时启动撤销监护程序。 诚然,机构的临时监护并非长久之计,对于监护人确有悔改表现,经评估通过的,可以恢复其监护权;而对于没有悔改表现,或因构成虐待、故意伤害等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以家庭寄养或收养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总之,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父母不可肆意妄为,更不可逾越法律红线。降低对受虐未成年人实施公权干预的门槛,放宽社会机构介入的条件,强化国家救助力度,是避免“孩子死于父母之手”案发生的必由之路。 内蒙古一夫妻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内蒙古红火新闻 06-12 17:37 在内蒙古赤峰市,一对夫妻由于还不上网贷,竟打算将自己亲生的龙凤胎卖掉,后被警方拦截。目前,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将孩子的父母--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起诉到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6月11日,记者从元宝山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就“撤销监护权”问题向元宝山区民政局下发了检察建议。 2016年初,被告人兰某某与冯某某相识并同居,2017年登记结婚。同年9月30日,冯某某在赤峰市某医院产下一对龙凤胎。 2017年10月,为了还债,兰某某通过QQ群联系上了有意收买婴儿的买家。2017年10月末、11月初,兰、冯先后将出生一个半月的女儿、儿子分别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9****778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