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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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定》中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证据规定》中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特殊的举证规则 《证据规定》第4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下列哪些诉讼案件,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予以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A.何平诉柳山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B.村民刘爱国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 C.张兴旺养的狗将张立民咬伤,张立民诉张兴旺侵权赔偿 D.李新国诉梁正业返还借款 答案:ABC 六、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是指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学者们一般将这一标准概括为“高度盖然性”标准。 第五讲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界定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哪些属于证据: 1.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2009年3月20日。 2.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200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3.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200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200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有三个,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 《证据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来划分的。 本证,是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依照证明责任提出的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证据。 反证,是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不真实的证据。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不同所作的分类。 所谓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 所谓传来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待证事实)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中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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