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案例分析.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案情介绍】 某酒厂是生产多种酒的大厂,2006年6月该厂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006年6月1日,将2吨白酒发给职工用于慰问品; (2)6月8日,生产了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尚没有发生销售,但用于广告和送样0.5吨,该新产品生产成本每吨20 000元; (3)6月28日,以薯类白酒1吨换取原材料价款23 000元; (4)6月29日,以薯类白酒2吨抵还欠款46 000元。 6月30日,结算当月销售白酒资料如下: 日期 销售数量(吨) 单价(元) 销售额(元) 1 10 22 000 220 000 15 20 23 000 460 000 28 20 24 000 480 000 合计 50 1160 000 月度终了,该厂申报缴纳消费税时,计算如下: (1)根据销售报表资料,销售表中白酒的销售额为1 160 000元: 应纳消费税=1 160 000×20%(粮食白酒税率) =232 000(元) (2)发放2吨白酒给职工,视同销售,按10月1日的销售单价计算纳税: 应纳消费税=22 000×2×20%=8 800(元) (3)广告、样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EQ \F(20 000+20 000×10%,1-20%) =27 500(元) 应纳消费税=27 500×0.5×20%=2 750(元) (4)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用于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23 000+46 000)×20%(薯类白酒税率) =13 800(元) (5)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总额为: 应纳消费税总额=23 200+8 800+2 750+13 800=48 550(元) 但税务机关审核后,认定其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是错误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4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第7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EQ EQ \F(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EQ \F(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6条 条例第4条第一款所称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条例第4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第16条 条例第7条所说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第17条 条例第7条所说的“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第2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规定如下: 甲类卷烟10%; 乙类卷烟5%; 雪茄烟5%; 烟丝5%; 粮食白酒10%; 薯类白酒5%; 其他酒5%; 酒精5%; 化妆品5%; 护肤护发品5%; 鞭炮,焰火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 汽车轮胎5%; 摩托车6%; 小轿车8%; 越野车6%; 小客车5%. 第5点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第6点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8、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要点梳理】 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方面。这种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形式,是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也是是否纳税或如何纳税上较为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环。 税法中所说的纳税人自产

文档评论(0)

xiedenglo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