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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1)斯凯公司如申请破产,应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工商银行就设备的变现价值享有别除权,得以优先受偿,余下的700万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后受偿。 (3)法院受理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后,甲与其的诉讼应当中止。 (4)如果宏伟机械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话,可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6 某国有企业于2001年2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1年4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4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1)第1号房屋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债务抵押; (2)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房屋; (3)对外投资收益140万元; (4)专利权评估作价70万元; (5)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款130万元。 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息共260万元,贷款已到期; (2)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3)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4)d公司因破产企业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 (5)欠税务机关税收罚款90万元; 另外,发现该破产企业对b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欠职工工资50万;欠税款130万元。 问: (1)分别说明哪些属于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撤销权,金额分别为多少? (2)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 (4)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分析: (1)①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6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②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抵销权;③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④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 (2)以下内容是破产财产:①第1号房屋超过抵押债权部分共40万元破产财产;②对外投资价值140万元;③专有技术价值70万元;④行使撤消权追回破产企业已放弃的债权100万元;以上五项破产财产共计350万元。 (3)以下内容属破产债权: ①a银行到期贷款本息260万元; ② 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③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形成的350万债权; ④ d公司直接损失额140万元; ⑤欠职工工资50万;⑥欠税款130万元。 (4)破产按下列顺序分配: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10万元; ①工人工资50万; ②拨付所欠税款130万元; ③剩余160万元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破产债权。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7 1999年7月,乙、丙登记设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丙以货币出资5万元,乙以劳务出资3万元,其余经费向银行贷款;经营的盈余与亏损分别按50%的比例分配和承担。至2000年7月,该厂共向银行贷款33万元。2000年7月甲加入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又向银行贷款20万元。2001年12月,丙退出合伙企业。2002年2月,合伙企业又向银行贷款10万元。2002年3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诉到法院,要求解散该厂,乙同意解散。问: (1) 乙丙的合伙企业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 乙丙的合伙协议约定的损益分配比例是否合法?为什么? (3) 该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及负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 (1)乙丙的合伙企业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合伙人可以货币、劳务出资,但劳务出资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协议关于损益分配比例是合法的,因为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其权利义务由合伙协议约定,不是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3)本案双方都要求解散合伙企业,故该企业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解散时,先用企业财产还债,不足部分由合伙人用个人财产还;合伙人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地说,甲和乙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都负有清偿责任,甲尽管是后入伙的,但新合伙人对其人伙前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丙对其退出前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但对其退伙后的10万元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一个合伙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平均。现在甲乙丙应当每人承担1/3的丙退伙以前的债务;甲乙应当每人承担1/2的丙退伙以后的债务。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8 2009年10月8日,张某、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通程酒吧”,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期限为5年。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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