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与就业指导第3篇第8章_.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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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制度 第八章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一节 市场经济 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现阶段我国就业工作的方针 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就业形势 就业指导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第八章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二节 大学毕业生 就业的现行政策及规定 现行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就业指导篇 毕业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三节 有关法律常识 就业协议及其法律问题 就业指导篇 择业和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争议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委托代理的对象 第八章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四节 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机构的职能 就业指导篇 就业工作方针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市场调节就业”是指通过培养与发展劳动力就业市场,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调节手段,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 “政府促进就业”是指政府制定就业规划,引导和调节劳动力供求;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实施就业帮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等。 就业指导篇 1.就业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变革 2.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3.国家人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进行了改革 5.与劳动就业制度紧密相连的其他配套制度的改革 就业指导篇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高职高专毕业生为什么会出现就业难问题?你怎样看待未来的就业形势? 就业指导篇 现行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人才聘用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供需见面活动 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事宜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委任制 国家机关政务类公务员的招考制 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 1-3年培训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身体有病、残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结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工作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递的有关规定 《报到证》丢失的处理规定 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毕业前夕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正常工作的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休养期间,可继续享受公费医疗一年,一年以内病愈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内仍未病愈的,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由家庭负责供养,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在职人 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残疾毕业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其所学专业,毕业后能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属于国家计划分配,应按其所学专业,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统一分配确有困难的,由毕业生报考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安排工作。 政策之一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1.高职高专毕业生实行不包分配、自谋职业的就业制度。 2.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就业程序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程序进行。 3.高职高专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正联到用人单位报到,副联为通知书,由学校存入学生档案,随档案传递到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并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5.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按照普通大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6.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到后的身份,根据其录用单位的性质决定。 政策之二 身体有病、残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凡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毕业生,在就业时均会受到一定影响。影响大小一是看处分的性质如何,属道德品质方面的处分与属非道德品质方面的处分相比,前者相对后者影响大; 二是看处分的等级,记过以上处分(记过、留校察 看)与记过以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相比,前者比后者影响大; 三是看现实表现,确属受过处分后能够接受教训、彻底改正的,在就业时受影响小,无明显改正错误表现的,在就业时受影响大,对于那些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而又无明显悔改表现的毕业生,如无用人单位接收,国家不负责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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