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范本.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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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贾建军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08年9月28日 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 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股改后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 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s),又称作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独立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s),是指在所任职的公司中不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他们在经济上或者其他相关利益方面不存在影响其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公正判断的情形。 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公司法上“一元化” 治理结构的产物,是上市公司股东强化监督功能、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标志。 英美国家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 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1940年。在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中,已有关于须有40%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不得是公司“利益人”的规定。 真正的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则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独立董事制度有了更大规模的发展。虽然该制度并非完美无暇,但应该承认该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 2001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条件、权利、义务和职责作了规定。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在正式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5年间,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暴露出很多问题。对于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应当被引入上市公司的争辩一直没有停止,积极肯定者有之,全盘否定者有之,而更多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如何规范独立董事制度上。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普遍的观点是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情形严重影响了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认为只有改变这种局面,独立董事才能发挥作用。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制度概述1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制度概述2 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未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1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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