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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4 不满足接受准则时的策略 如果过程不能改进,供方必须与顾客取得联系。 如果在PPAP提交允许的日期之前仍不能达到接受准则,那么供方必须向顾客提交一份纠正措施计划和一份通常包含100%检验的修改的控制计划,以供顾客批准。持续进行减少变差的努力,直到Ppk或Cpk达到1.33或更大时,或直到从顾客那里获得了完全批准为止。 * 1.2.2.10 测量系统分析研究 供方必须对所有新的或改进后的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适用的测量系统分析研究,如:量具的重复性与再现性、偏倚、线性、稳定性研究。(见 1.2.2.9.1和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 * 1.2.2.11具有资格实验室的文件要求 供方必须具备实验室范围和表明所用的实验室符合要求的文件。 * 1.2.2.12 控制计划(见产品质量先期计划和控制计划参考手册) 供方必须具备规定用于过程控制的所有控制方法的控制计划) 注1:如果对新零件的共通性已经评审,那么相似零件的“零件系列”控制计划是可接受的。 注2:有些顾客要求在提交之前进行控制计划的批准,如:顾客在控制计划上签字。 * 1.2.2.13 零件提交保证书(PSW) 在圆满完成的所有要求的测量和试验后,供方必须在零件提交保证书(PSW)上填写所要求的内容。 对于每一顾客零件编号都必须完成一份单独的PSW,除非顾客同意其他的形式。 如果生产零件是采用一个以上型腔、铸模、工具、冲模或模型,或采用如生产线或工作单元之类的生产过程加工出来的,则供方必须对来自每一处的一个零件进行尺寸评价(见1.2.2.7)。这时,必须在PSW上或在PSW附件上,在“铸模/型腔/生产过程”一栏中填上特定的型腔、铸模、生产线,等等。 * 1.2.2.14 外观批准报告(AAR) 如果在设计记录上某一要求提交的零件或零件系列有外观要求,则必须完成该产品/零件一份单独的外观观批准报告(AAR)。 一旦完全满足所有要求的准则,供方则必须在AAR上记录所要求的信息。必须到你的顾客指定的地点提交完成的AAR和代表性的生产产品/零件,并等候处置。按照所要求的提交等级,在最后提交时,AAR(填入零件交接情况和顾客签名)与PSW一起提交。 注1:AAR通常只适用于带有颜色、表面粒度或表面外观要求的零件。 注2:有些顾客不要求填满所有AAR的要求。见附录B关于AAR的填写说明。 * 1.2.2.15 生产件样品 供方必须按照顾客的要求和提交要求的规定提供产品样品。 * 1.2.2.16 标准样品 供方必须保存一件标准样品,与生产件批准记录保存的时间相同,或a)直到顾客批准而生产出一个用于相同顾客零件编号的新标准样品为止;或b)在设计记录、控制计划或检验准则要求有标准样品的地方,作为一个基准或标准使用。必须对标准样品进行标识,并在样品上标出顾客批准的日期。对于多腔冲模、铸模、工具或模型、或生产过程的每一个位置,除非顾客另有规定,否则供方必须各保留一件标准样品。 * 1.2.2.17 检查辅具 如果顾客提出要求,供方必须在提交PPAP时同时提交零件特殊装配辅具或部件检查辅具。 供方必须证明检查辅具的所有内容与零件尺寸要求一致。提交时,供方必须将纳入检查辅具的工程设计更改形成文件。供方必须在零件寿命期内(见术语—“在用零件”),对任何检查辅具提供预防性维护。 * 必须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测量系统分析研究,如:量具的重复性与再现性、偏倚、线性和稳定性研究。(见1.2.2.10和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 注:特别是对于提交的产品,检查辅具可包括夹具、量具、模具、模板、薄膜图的具体规定。 1.2.2.18 顾客的特殊要求 供方必须有与所有适用的顾客特殊要求相符合的记录。 * 1.3 顾客的通知和PPAP提交要求 I.3.1 顾客的通知 供方必须将下表中列出的任何设计和过程更改通知给顾客产品批准部门。顾客可能因此会决定要求提交PPAP批准。(见表I.3.1) * * 要求 说明或举例 1.和以前批准的零件或产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加工方法或材料。 例如,在一个偏差(允差)上标明的或设计记录中作为注解包括进去的不同的加工方法,且又没有包含在表I.3.2描述的工程更改中。 2.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不包括易损工装)、模具、铸模、模型等,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本要求只适用于根据其独特的形式或功能,可能影响到最终产品完整性的工装。并不意味着对标准工装(新的或维修过的),例如标准测量装置、起子(手动功电动)等的描述。 3.在对现有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是指对工装或机器改造或改进,或增加其能力、性能、或改变它现有的功能。不要和正常的维护、修理、或零件更换等相混淆,这些工作不会引起性能上的改变而且在其后还有维修验证的方法加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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