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北宋的建立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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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 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的继续发展 ——五代、辽、宋、夏、金、元 【单元概括】 宋元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由分裂再次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时期。这一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封建经济也继续发展,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国各民族又一次重新组合的历史。 唐朝灭亡后,我国反复处于分裂割据和南北对峙局面,各民族政权先后并立,少数民族先后完成了封建化的进程,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宋代和元朝,进一步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消除了藩镇割据。在与各少数民族关系中,宋朝不时处于屈辱状态,但汉族仍保持了主体民族地位。封建经济重心南移,经济高度发展,对外交往也有了新的突破。与此同时,古代文化达到高度繁荣的水平,出现了许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科技文化成就。 二、中央集权的强化 (一)背景: 1. ⑴唐朝后期藩镇割据局面的继续和扩大,演变成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要结束这种局面,必须加强中央集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 ⑵北宋建立之初,国家尚未统一,要巩固统治,必须加强中央集权。 ⑶赵匡胤本人就是通过兵变当上皇帝的,为防止兵变重演,必须加强中央集权。(本人“陈桥兵变”的教训 ) 因此,北宋建立后,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改变“君弱臣强”的局面和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重演,北宋政府采取分权的方法,从“权”“钱”“兵”三个方面人手,把政权、财权和兵权收归中央,使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二)目的: 改变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巩固统治。 (二)措施: 1.集中军权 (1)收兵权:“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陆续削夺节度使实权。作用: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了皇权。 (二)措施: 1.集中军权 (1)收兵权:“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陆续削夺节度使实权。作用: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了皇权。 (2)分兵权:将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直接对皇帝负责。 (3)分兵权:设立枢密院,统兵将领与枢密院相互牵制。﹙联系明朝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的关系﹚ (二)措施: 1.集中军权 (1)收兵权:““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陆续削夺节度使实权。作用: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了皇权。 (2)分兵权:将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直接对皇帝负责。 (3)分兵权:设立枢密院,统兵将领与枢密院相互牵制。﹙联系明朝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的关系﹚ (4)分兵权:实现“更戌法”。 (二)措施: 1.集中军权 (1)收兵权:““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陆续削夺节度使实权。作用: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了皇权。 (2)分兵权:将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直接对皇帝负责。 (3)分兵权:设立枢密院,统兵将领与枢密院相互牵制。﹙联系明朝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的关系﹚ (4)分兵权:实现“更戌法”。 (二)措施: 1.集中军权 (1)收兵权:““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陆续削夺节度使实权。作用: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了皇权。 (2)分兵权:将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直接对皇帝负责。 (3)分兵权:设立枢密院,统兵将领与枢密院相互牵制。﹙联系明朝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的关系﹚ (4)分兵权:实现“更戌法”。 2.集中行政权 (1)中央:削弱相权: ①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 ②增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宰相军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财政权。﹙管理中央财政收入的是三司使(盐铁、度支、户部),控制地方财政的是转运使。﹚ 中央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皇帝总揽大权。(分相权是三省六部制沿袭的体现和进一步完善) 影响:削弱了宰相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进一步加强了皇权。 宋朝二府三司制度: “二府”为枢密院、政事堂;“三司”为度支、户部、盐铁。 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代设“中书门下”掌握实权,但仅有民政权,设于内堂,称政事堂,是中央的行政机构,长官为宰相,为了限制宰相的权力,又另设副宰相“参知政事”与宰相共同议政,使宰相不能专权。宋初把均实行政权从宰相的手中分出来,设立枢密院,掌握全国军事。枢密院和宰相的政事堂并立“对掌大权”,号称“二府”。枢密使和宰相的职权平等,凡军机要务,宰相无权过问。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气,分别向皇帝奏事。皇帝利用两者之间的异同,直接控制军权和政权。二府是宋朝在唐朝政事堂的基础上所作的改进,使得政权和军事权的分离,另外又将财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分割出来而设置了三司:度支、户部、盐铁掌管全国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亦称“计相”。这些措施使得军、政、财三权分立,互不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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