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统一商法典3中英文对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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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商法典3中英文对照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 时间:2010-11-19 15:11:00 【章名】 第三篇 商业票据   第一章 简称、形式和解释 第3-101条 简称 本篇称为并可被引用为“统一商法典——商业票据”。 第3—102条 定义和定义索引 1.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在本篇中, a.“开立”或“出立”指票据向执票人或汇付人的第一次交付。 b.“指令”指付款指示,且必须超出一般的授权或要求。它必须以合理的明确性指定付款人。“指令”可以向一人发出,也可以向几人共同发出或任选发出,但不得为该几人排列付款顺序。 c.“承诺”指承担付款义务,且必须超出对债务的一般确认。 d.“二手当事方”指出票人或背书人。 e.“票据”指流通票据。 2.其它适用于本篇的定义及其索引, “承兑”第3—410条 “融通人”第3—415条 “涂改”第3—407条 “存折”第3—104条 “保兑”第3—411条 “支票”第3—104条 “确定的时间”第3—109条 “拒付”第3—507条 “汇票”第3—104条 “正当执票人”第3—302条 “流通”第3—202条 “本票”第3—104条 “拒付通知”第3—508条 “即期”第3—108条 “提示”第3—504条 “拒付书”第3—509条 “限制性背书”第3—205条 “签名”第3—401条 3.其它各篇中适用于本篇的定义: “帐户”第4—104条 “银行营业日”第4—104条 “票证清算行”第4—104条 “收款银行”第4—105条 “客户”第4—104条 “存款银行”第4—105条 “跟单汇票”第4—104条 “中间银行”第4—105条 “票证”第4—104条 “午夜截止期”第4—104条 “付款银行”第4—105条 4.此外,第一篇中的一般定义和解释原则适用于本篇通篇。 第3—103条 本篇适用范围的限制 1.本篇不适用于金钱、所有权凭证或投资证券。 2.本篇条款受银行存款和收款篇(第四篇)和担保交易篇(第九篇)条款的约束。 第3—104条 流通票据的形式;“汇票”;“支票”;“存折”;“本票” 1.书面凭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构成本篇中的流通票据: a.由制票人或出票人签名;并且 b.包含一项无条件支付确定数额金钱的承诺或指令;除此之外,不得包含制票人或出票人给予的其它承诺、指令、义务或权力,除非本篇另有规定;并且 c.即期付款或在确定时间付款;并且 d.凭指令付款或凭票付款。 2.符合本条的书面凭据包括: a.汇票,指一项付款指令; b.支票,指受票人为银行的即期付款汇票; c.存折,指银行开出的证明收到金钱且有偿还义务的凭证; d.本票,指存折以外的付款承诺。 3.在本法其它各篇中出现且上下文有所指时,“汇票”、“支票”、“存折”和“本票”可以指按本篇规定为不可流通的票据,也可以指流通的票据。 第3—105条 构成无条件承诺或指令的条件 1.一项在其它方面为无条件的承诺或指令,不应仅因下列事实而被视为附有条件: a.票据受默示条件或推定条件的约束;或 b.票据载明已付出或已承诺付出的对价,或载明作为票据之基础的交易,或载明该承诺或指令系根据或“遵照”该交易而作出,或票据的到期日由该交易确定;或 c.票据载明该票据根据某个独立协议开立,或载明有关预付款或加速履约的权利系由某个独立协议予以规定;或 d.票据载明该票据系根据某项信用证开立;或 e.票据载明该票据系通过抵押、保留所有权或其它方式被设立担保的担保票据;或 f.票据指定借记某个特定帐户,或指定用以作出补偿的其它资金来源;或 g.票据限于用某项特定资金或某项特定来源的收益支付;但此时票据必须系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开立;或 h.票据限于用某合伙企业、非公司性联合体、信托财产或遗产的全部资产支付;但此时票据必须系由上述企业开立或系代表上述企业或财产开立。 2.一项承诺或指令,在下列情况下不属于无条件: a.票据载明该票据受某项其它协议的约束;或 b.票据载明限于用某项特定资金来源支付,但本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106条 确定的数额 1.应付款额,即使按下列方式支付,仍属于确定的数额: a.须加付已载明的利息,或按已载明的方式分期支付;或 b.须按已载明的违约之前和之后,或某个确定日期之前和之后的不同利率加付利息;或 c.在规定的付款日之前或之后,须按已载明的折扣率或增加率付款;或 d.须加上或减去以外汇支付的部分,不论外汇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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