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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掌握、熟悉) 一、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掌握) 甲级:可承担各级环保机构审批的报告书和报告表; 乙级:省级以下负责审批的,报告书或报告表 评价范围:报告书 11个小类 报告表:一般、特殊(输变电、广电通讯、核工业) * 二、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了解)、申请与审查 1.申请条件 甲级单位的条件:法人,资金,能力,人员(20,10),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类别3个工程师,近三年5个省级以上项目…… 乙级单位的条件:人员(12,6) 2.资质限制要求: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评估机构 3.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 资质申请包括5类: 申请新资质、申请调整评价范围、申请更名、申请晋级、申请资质延续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随时受理,20日内作出决定 三、评价机构的管理、考核与监督(熟悉) 1.评价机构的管理: 甲级(5项省级以上报告书);乙级(5项报告书或表) 2.考核与监督 重新核定,处罚,注销资质(不属于处罚) * 四、评价机构的处罚规定(熟悉) 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环保总局取消其评价资质(四条) 处罚方式: 警告 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整改3-12个月(期间不得承担) 缩减评价范围、降低资质等级 取消资质 五、收费管理 * 第四节 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一、实施目的 二、资格考试 三、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熟悉) 1.登记制度;3年内,有效期3年 2.登记类别和登记条件 3.登记申请材料 4.再次登记和变更登记 * 四、继续教育(97号文件)不少于48小时(了解) 五、环评工程师的职责及违规处罚(掌握) 1.职责 2.违规处罚 注销登记 通报批评 暂停业务3-12个月 * 第五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一节 三同时制度与环境保护验收 一、三同时制度的由来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染控制设施;生态保护设施;资源节约回收利用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其他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含义 * 第二节 竣工环保验收的范围和条件 一、验收范围(掌握)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 (工程、设备、装置、监测手段、生态保护 (二)报告书(表)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其他环保措施 环境管理软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二、验收条件(九条)(掌握) 三、分类管理 * 分类管理应提交的验收材料(了解) (1)报告书的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2)报告表的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检测表或调查表 (3)登记表的项目:验收登记卡 建设单位编写的环境保护执行报告,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 第三节验收的时限和程序 一、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熟悉) 同时进行;试生产的项目,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部门,30日内完成。 二、分期和延期验收(熟悉) 分期建设、投产或使用的项目分期验收; 试生产3个月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延期验收,不超过1年(核设施2年) 申请延期验收的情况(四种) * 三、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 1.试生产的申请和审查 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30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建设单位进环境监测 2.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提供有关资料 3.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 30日内完成,参与验收的单位 * 第四节 环境保护验收中法律责任(熟悉)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 三种情况: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试生产,罚款 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形式: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 第五节竣工验收单位及其人员行为准则(熟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第六条 应当 禁止 *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的其他法律法规 第一节《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监督管理(了解) 1、适用范围 2、监督管理 3、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关规定(熟悉掌握) 1、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 2、自然资源和海洋环境保护 3、农业(掌握)和城市的环境保护 * 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有关要求(掌握) 1、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事故处理 2、三同时管理制度 四、法律责任(熟悉) 1.建设单位和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 2.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熟悉)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2.清洁生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3、电器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预报制度 二、防治燃煤污染(掌握) 三、防治废气、粉尘、恶臭污染(掌握) 工艺废气、交通工具废气、油烟废气、消耗臭氧层物质 措施:净化、回收,禁止,绿化,减少 *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法及实施细则 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一、适用范围和监督管理(了解) 1、适用范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洋另有规定) 2、水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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