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1
烟台大学研究生《国际法》思考题
目 录
TOC \o 1-3 \h \z \u 专题一:国际法的基本认识 2
一 评述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观点 2
二 评述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3
专题二: 5
三 评述近代国际法的发展 5
四 评述当代国际法的发展 6
专题三:国际法的渊源 7
五 评述国际法上有关强行法的国际法律实践 7
六 评述国际法的多样化发展所带来的困难及其解决 8
专题四:国际法上的国家 10
七 评述国际法上承认的性质及其效果 10
八 评述国家的保护责任对国际法的影响 11
专题五:国际豁免问题研究 12
九 评述国家豁免的基本理论及其演变 12
十 评述欧美主要国家的国家豁免立法 14
专题六: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16
十一 评述国际法院有关联合国国际法律人格的分析 16
十二 评述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际责任 16
专题七:国际法上的私人 18
十三 评述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18
十四 评述引渡的一般原则 19
专题八:国际条约法 19
十五 评述国际法院关于对《灭种罪公约》提出保留的咨询意见 19
十六 评述条约的相对性(效力)原则 20
专题九:国家责任 21
十七 评述一国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21
十八 评述解除国家行为不法性的特殊情形 22
专题十:国家领土 空间法 23
十九 评述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的局限性 23
二十 评述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原则 23
专题十一:海洋法 24
二十一 评述国际海洋法中沿海渔业管辖权的扩展 24
二十二 评述海洋争端的类型划分及其对海洋争端解决的意义 25
专题十二:国际人道法 26
二十三 评述国际人道法的区分原则 26
二十四 评述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 26
专题十三:国际刑法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27
二十五 评述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27
二十六 评述逮捕令案中外交刑事管辖豁免权与他国法院普遍管辖权之间的问题 28
专题十四:国际环境法 国际人权法 29
二十七 评述国际环境法中国家的主要义务 29
二十八 评述人权国际保护的发展 30
专题十五: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实践 31
二十九 评述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 31
三十 评述ICSID对国际投资争端的管辖 32
专题一:国际法的基本认识
一 评述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观点
国际法与国内法,理论上存在多种学说。早期的学说主要有二元论和一元论,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突破“一元论”和“两元论”的协调论。我国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相互联系论、法律规范协调论、利益协调论。
1、二元论
二元论,代表人物主要有特里佩尔、安齐洛蒂、奥本海等。他们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构成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体、法律渊源、法律实质都不相同。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范的社会关系不同。国际法所调整是国与国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的则是个人与个人间以及个人与国家间的关系。二是拘束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后者的主体是作为公民的个人。三是法律渊源不同。国内法是国家本身的意志。虽然国际法也是国家的意志体现,但这种意志是许多国家的共同意志的产物。因为国际间条约约束的是多个国家的行为,所以只有国家间达成共识时才能制定出国际法。
二元论的本质缺陷就在于片面的强调了国际法和国内法不同的地方,而忽略了二者的联系。而实际上,国际法和国内法相互补充、相互依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2、一元论
一元论,即国际法和国内法属于一个法律体系。一元论的坚持的观点是两者属于一个法律体系,而在效力等级上又分为两种理论:一是国内法优先说,二是国际法优先说。
(1)国内法优先说
国内法优先说代表人物有耶利内克、佐恩、温泽尔、伯格霍姆。他们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适用于国家的对外关系。由于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因此国内法要优于国际法。该该学说包含了两种说法:一种是国际法从属说,即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后者的效力高于前者,前者是后者的一部分,它仅仅适用于一国的对外关系当中。另一种说法则是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自我限制”的表现。
国内法优先说的弊端在于,着重强调国家意志绝对化,主权绝对化,从根本上否定了国际法存在真实意义。将国际法看作是一国对外交流的工具,每一个国家都能为解除自身在国际上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而随心所欲地修改国际法,那么国际法的存在便毫无价值。
(2)国际优先说
国际优先说代表人物有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