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5年财税环境下新风险和新机遇.ppt

聚焦2015年财税环境下新风险和新机遇.ppt

  1. 1、本文档共1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3)如何理解合理性,按照必威体育精装版政策税法如何接受会计确认的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2012】15号公告) 1.与人员有关的特殊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吗?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因公伤亡的医疗、补偿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扣除MBA教育费用吗? 员工私人车辆无偿给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吗? * * (1)企业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列支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红字部分条款失效】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 * 《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 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2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全文废止] ??????? * * 根据目前税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辞退福利既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但由于辞退福利分为职工有选择权和没有选择权两种情况,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也有所不同。 * * (3)因公伤亡的医疗、补偿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伤亡而发生的医疗类费用支出在医疗统筹以外支付的部分,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职工发生与企业无关的伤亡事故,企业给予的各类慰问补助费用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会计核算中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支出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企业应取得伤残职工的伤残证明、调解或判决资料、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职工因公伤残而发生的补偿金相关证据。 * *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扣除MBA教育费用吗?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十)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 * 教育经费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2014年29号公告 四、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

文档评论(0)

benzei24457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