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文本.doc

  1. 1、本文档共8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2015) 文本·图集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 PAGE I 目 录 TOC \o 1-2 \h \z \u 总 则 1 第一章 目标与策略 3 第一节 更新目标 3 第二节 更新策略 4 第二章 更新方式与改造功能 8 第一节 更新方式引导 8 第二节 改造功能引导 10 第三章 密度分区与城市设计 12 第一节 密度分区指引 12 第二节 城市设计指引 14 第四章 配套设施与综合交通 16 第一节 完善配套设施体系 16 第二节 优化综合交通体系 18 第五章 保障性住房配建 20 第一节 配建原则 20 第二节 配建比例 20 第六章 近期重点地区 22 第一节 重点地区划定 22 第二节 分类改造指引 22 第七章 实施机制 25 第一节 强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管理 25 第二节 构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 26 第三节 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体系 26 第四节 健全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 27 第五节 建立城市更新实施评估机制 28 附件1:近期重点地区改造指引 29 附件2: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36 附图一:区位分析图 63 附图二:“三旧”用地现状分布图 64 附图三:“三旧”改造规划图 65 附图四:“三旧”改造用地功能布局图 66 附图五:密度分区指引图 67 附图六:城市设计指引图 68 附图七: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图 69 附图八: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图 70 附图九:综合交通规划布局图 71 附图十: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图 72 附图十一:近期重点地区图 73 PAGE PAGE 12 总 则 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 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 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深圳市城市更新是指对符合“三旧”改造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城中村1(旧屋村)包括城中村国务院已同意深圳全市域完成城市化转地。因此,深圳城中村 国务院已同意深圳全市域完成城市化转地。因此,深圳城中村(旧屋村)已全部转为国有用地。依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深圳城中村(旧屋村)应归入“旧城镇”范畴,但考虑到深圳城中村(旧屋村)的特殊性,本规划将城中村(旧屋村)单独统计为“城中村”,将旧居住区、老墟镇、旧工商住混合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等统计为“旧城区”。。 (一)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2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 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 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文档评论(0)

ligennv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