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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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6 桂医大一附院[2010] 25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全院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现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医院 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通知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 2010年 校对:黄 燕 录入:黄杏珍 排版:陆 玲 (共印200份)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全院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区卫生厅《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院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严谨求实,奋发进取,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守纪律,依法行医,廉洁奉公,按照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实行奖励和惩处,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二)依法办事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适时原则; (五)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奖励的种类: (一)医院通报表扬; (二)在晋级、职称評定中作为优先考虑条件之一,推荐参加上级评比表彰; (三)授予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称号; (四)适当的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晋级和职称评定中作为优先条件;同时授予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称号;或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医德高尚,对病人满腔热情,仪表端庄,言行规范,态度和蔼,不以衣帽取人,不恶语伤人。在医疗护理及服务保障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周到,一丝不苟,深受广大患者赞誉,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的; (二)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上级表彰的; (三)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四)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全院通报表扬,推荐参加上级评比表彰;同时视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一)服务态度好,年度内得到病人或服务对象3次以上表扬(按收到的锦旗、感谢信、表扬信计算),并受到省、市电视台、电台或报刊专题表扬者; (二)廉洁行医,在医疗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图私利,不搞不正之风,拒收礼,拒吃请,主动上交“红包”数额累计较高者; (三)发现和举报收受“红包”、“回扣”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为医院挽回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有功者; (四)年内在国家级学术会议或刊物1次以上、省级两次以上交流发表有关医德医风、医学伦理方面的文章,并被评为优秀论文者; (五)机关、后勤工作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有力,千方百计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积极为临床排忧解难,及时处理突发故障,为服务临床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七)在改善服务和管理方面为医院出谋献策被采纳、为医院创造效益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结果的运用。受到本条例奖励的有关人员,奖励结果按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加分,记入医德医风个人档案,与考核聘任及晋级晋职挂钩。 第三章 惩 处 第九条 惩处的种类: (一)书面检讨、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分局部通报批评和全院通报批评); (二)离岗强化学习或待岗;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和评定职称资格; (四)缓聘、低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在给予上述惩处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制裁; (六)违反党纪、政纪和国法的,按党纪、政纪和国法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离岗强化学习;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1—3个月的处理。 (一)集体观念不强,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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