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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管理(2017)
项目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主管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2018年08月
目录
TOC \o 1-4 \f 一、项目概述 2
(一)项目概况 2
(二)立项依据 3
(三)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4
(四)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5
(五)项目总目标 5
(六)年度绩效目标 8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0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10
三、自评价评分表 12
四、综合结论 21
(一)指标完成情况 21
(二)主要绩效 22
(三)主要问题 22
(四)整改建议 22
(五)整改情况 23
(六)建议下年度资金安排 23
(七)其他 23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通安全管理支出,包括交通设施建设维护、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经费三项内容。(一)交通设施建设维护分为三类:1、交警交通管理设施。主要用于交警在执勤时所需的辅助装备,如锥形桶、反光筒、警械带等等。由于这些设施是易耗品,每年有大部分装备需要随时更新,一般在年底统一结算。2、信号灯更新、维护、新建。主要针对全崇明区414个信号灯的日常维修、保养,对老旧信号灯进行更换,对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实行安装。此类项目委托崇明市政公司、路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新屹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及锦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实施,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按市政定额计算,项目竣工验收,由审计部门审计决算,最后以转账形式支付。3、交通设施的更新、新建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以上新建更新项目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如群众信访投诉、人大提案等要求进行,所涉及范围是崇明区所有的信号灯。实施方式也是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按市政定额计算,项目竣工验收,由审计部门审计决算,最后以转账形式支付。(二)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分为三类:1、交通宣传维护费。主要是对全区290只交通安全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由固定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清洁等。每季度结算一次。2、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主要包括宣传资料,如横幅、挂图、手册、折页、光盘、小礼品等制作和宣传作品,如课件、宣传片、海报、文艺节目等设计和创造。3、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奖励费.主要是对车辆单位及驾驶人评优(5月份)、学生交通安全书画比赛等活动的奖励(10月份)。对于优秀及获奖人员以现金或物质的形式予以奖励。(三 )事故经费大致分为四类:1、暂扣车辆牵引费主要用于牵引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定期对牵引的涉案车辆数据进行核实、汇总。与上海市崇明县中天汽车服务部、上海可通汽车牵引服务公司等合作,签订正式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费标准沪价费(2011)012号文,每月结算一次,转账支付。2、车辆场地租赁费。为了完善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停放,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费标准,与上海外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对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和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停放在专门扣留车辆停车点内,定期对停车场内扣留、发还、库存、报废车辆数据进行汇总,对进出车辆的情况检查核实,及时向分局上报。结算方式每半年一次。3、电子警察维护费主要是对八一路电子警察、流动电子警察以及陈家镇公交枢纽站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巡检、保养、排除隐患,及时上门维修,保证电子警察系统设备运行于正常状态。维护主要内容包括:(1)硬件损坏的检测维修(2)摄像机、存储服务器检查和保养(3)线路检查和维护(4)系统软件升级服务。该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4、交通事故车辆、人员的鉴定费、血样检测、酒精测试仪年检费等。主要用于在事故处理中对车辆和当事人进行检测、检验,确保案件顺利开展。该项目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合作,对事故案件作出鉴定,并出具有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该项目一季度结算一次。
(二)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优推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安联办[2016]6号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关于明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管理职责的通知》 沪交设【2014】5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关于县公安局组建市境陆路道口保安员队伍所需经费的请示 》沪崇公【2011】32号
《关于聘用上海长江大桥交通管理辅警人员所需经费的请示》沪崇公【2009】57号
(三)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一些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既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期间。检测、检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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